根据厦门市公证处消息,自4月28日厦门开出首张房票后,“房票时代”已然到来,凭房票购房已成为现实。

房票补偿,是指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时,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计入房票面值并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房屋以实现补偿安置的方式,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方式。

拆迁户取得房票后,可以直接使用房票购房,也可以将房票切割成多份转让给其他购房者,兼具保值性和流通性。拆迁户选择房票模式,除了自身可以获得巨大的政策性补偿金外,通过房票转让取得房票的购买者还可获得最高5%的购房奖励。

厦门房票转让,具体怎么操作呢?

01.

签协议

厦门市公证处的公证员见证下,购房者和拆迁户签署房票转让协议

02.

转账

购房者缴纳房票款进厦门市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转让协议生效

03.

过户

持票拆迁户跟购房者到主管部门办理房票过户手续

04.

签约

房票转让生效后,购房者以房票面额缴纳首付、签约、网签备案

05.

领奖励

购房者购房网签备案后,在厦门房票小程序申领购房奖励金

06.

领提存款

房票转让成功过户登记后,拆迁户向厦门市公证处领取提存的房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