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惠州、清远两市正对本市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接下来,一起看详细内容:
惠 州
原文如下:
根据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经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本公示文稿,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或者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刘正才,联系电话:2890702。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
二、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肖树军、许嘉祺,联系电话:2282612、2260773。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刘启仁,联系电话:2280148。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附件:
1:2022年度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2:2022年度惠州市市直学校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2023年5月30日
清 远
原文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精神,现对2022年度申报清远市高级教师、市直学校一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公示(附件3)。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潘俊杰 联系电话:3361196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远市新城5号区连江路20号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 联系电话:3366161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十八号市政府二号楼503室
附件1:2022年度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2:2022年度清远市市直学校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后请将公示情况表报送市教育局).doc
清远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惠州市教育局、清远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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