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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7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同洲电子”或者“ST同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新增立案投资者120名,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为16303783.05元。

投资者索赔对象包括部分被处罚的个人以及中介机构,主要对象为同洲电子。

诉讼起因是公司的违披处罚。

2021 年 7 月 8 日,同洲电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经查明,同洲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同洲电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洲电子被处罚之后,相应的索赔条件也初步确定,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提出索赔。

2023年4月25日,同洲电子披露《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盖磊等38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向盖磊等38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848549.6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5214.06元。

目前,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表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目前仍可起诉,关于索赔条件,暂分析认为: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002052),并且在2019年10月26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上述新增的诉讼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