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森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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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杨森律师团队,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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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园集团(600525)近日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整体薪酬基数下降约20.39%,并调整绩效考核指标、建立绩效薪酬追索与递延支付机制,以强化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分管工作的关联。
    此前,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4月,公司曾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对前期财报进行追溯更正,并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指出,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受损的投资者,或在2025年12月26日收盘时仍持股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需注意及时主张权利。具体责任及赔偿仍需经法院审理认定。
  • 2026年1月,向日葵(300111)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同时因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目前公司正与交易对方协商分期退还收购意向金。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相关法律,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1月14日收盘后仍持有受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损失。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需注意及时主张权利。具体责任认定及赔偿仍需经法院审理认定。
  • 【云内动力000903曾违披被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5年8月9日,云内动力(000903)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在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涉及通过无实际交付的发票虚构收入、返利与费用核算不准确、资产减值计提不当等问题,导致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数据失实。云南证监局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此前,公司已于2024年4月披露监管措施并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相关法律,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主张索赔,但具体责任及赔偿需经法院审理认定。
  • 【多年年报虚假记载,长药控股 300391被罚千万,同时披露或触及强制退市,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6年1月23日晚间,长药控股(300391)因多年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通过子公司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处以警告及1000万元罚款,同时因其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交易所已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广州杨森律师提示,针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暂定在2019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或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买入且截至2025年11月7日闭市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或符合索赔条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类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需及时主张权利以免丧失胜诉权。此前公司2024年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已引发投资者诉讼,且法院已判决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6年1月19日,左江科技300799(已退市)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拘留。
    此前于2025年2月,左江科技因通过虚构芯片销售业务虚增2023年多期财报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被警告并罚款500万元。 目前,广州杨森律师提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12月1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12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具体责任及赔偿需要经法院审理认定。
  • 目前,投资者索赔太安堂(002433)违披案件,已有一审胜诉先例。鉴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建议其他受损投资者及时关注。
    2023年12月,太安堂(002433)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这是受损投资者索赔的事实依据。 目前,广州杨森律师提示,在2018年11月23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30日闭市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损失。此类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需注意及时主张权利。
  • 2025年4月28日,星光股份002076公告称,因其发布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与最终经审计的年报数据差异巨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广州杨森律师提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律师分析认为,暂在2025年1月20日至4月21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4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损失。投资者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及时主张权利以免丧失胜诉权,具体责任及赔偿情况需经法院审理认定。
  • 2026年1月15日,瑞茂通(600180)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信息,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公司在2025年11月19日至22日期间已触及债务逾期披露标准,但迟至12月5日才对外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相关法律,因此类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暂定在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4日期间买入并在期末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有权依法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具体因果关系及赔偿需由法院审理认定。
  • 2026年1月16日,路桥信息(920748)因2023年、2024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亦被处罚。
    广州杨森团队提示,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暂定凡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日期闭市时仍持有亏损股份的投资者,或具备索赔资格。需注意,此类索赔需经法院审理认定,且诉讼时效为三年,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 近日,根据公开信息,任子行(300311)违披案件,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其他受损股民可关注。
    2025年7月,任子行因2020年至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5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亦被追责。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投资者可在诉讼时效内依法索赔。律师团队暂定,凡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并在2024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依法主张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能否获赔需经法院审理认定。此外,此类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机会。
  • 2024年10月10日,广电网络(600831)因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提前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收益,虚增利润总额,于2024年10月10日被陕西证监局处以警告及540万元罚款。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在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广电网络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损失赔偿。 需注意的是,此类索赔具有诉讼时效,预计2026年10月届满,投资者需及时主张权利以免丧失胜诉权。
  • 2026年1月16日,朗进科技(300594)因在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未及时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累计约4.15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山东证监局处以警告及250万元罚款。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凡在2024年2月4日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后仍持有朗进科技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向公司索赔,但需注意该主张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具体赔偿情况仍需经法院认定。
  • 2026年1月14日晚,向日葵(30011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调查主要针对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重组预案,证监会指出该预案中重组标的的实际产能与业务模式引发质疑,依法展开调查。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相关法规,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并在2026年1月14日收盘后仍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主张损失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 具体违法情况及赔偿责任需以证监会最终调查和法院认定为准。
  • 【担任银江技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被罚,此前银江技术300020被罚,受损股民或可依法索赔】
    2026年1月13日,浙江证监局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银江技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此前,银江技术300020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担保,以及2018年至2023年间多项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被处以700万元罚款。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暂定为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银江技术(300020)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 需注意,此类索赔需经法院审理认定,且诉讼时效为三年,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 2026年1月12日,惠伦晶体(300460)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涉及金额约2833万元,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是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为掩盖资金占用事实,公司通过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虚假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成本费用及收入,致使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末仍持有惠伦晶体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提出赔偿,但具体因果关系及赔偿认定需以法院审理为准。
  • 2026年1月10日,首开股份(600376)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亏,全年亏损预计较去年同期收窄,截至三季度末净利润为-31.05亿元。
    此前,公司因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导致2021年年报及相关债券发行文件存在错报,于2023年被北京监管局处以150万元罚款。公司已对相关差错进行追溯更正。 广州杨森律师提示,针对上述处罚,于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仍可依法主张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
  • 2026年1月10日,天普股份(605255)因涉嫌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正常。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但根据证券法,因此受损的投资者(暂定在2025年12月30日(含)之前买入)或可依法索赔投资损失,需注意三年诉讼时效。
  • 近日,投资者索赔中青宝30005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股民的部分赔偿请求。
    2025年3月,深圳证监局查明,中青宝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子公司宝腾互联与关联方虚构交易,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某霞于2023年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重大信息。对此,深圳证监局依法对中青宝处以500万元罚款。 目前,已有投资者就此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近期,广东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中青宝向11名投资者赔偿损失共计约55.66万元,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某某已承诺自愿单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向公司追偿。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在特定时间段内(如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或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8日)买入并持有中青宝股票且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应及时主张权利以避免丧失胜诉权。
  • 美尔雅600107涉嫌违披拟被罚30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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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嫌通过虚假贸易虚增业绩,聚石化学688669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受损股民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2026年1月9日晚间,聚石化学688669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虚增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并虚减利润,相关金额占当期对应财务指标比重较高。 监管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4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律师团队暂定,凡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聚石化学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诉权,具体因果关系及赔偿支持需经法院审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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