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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或者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称,自查认为本次立案系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导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进行单独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3月16日之间买入棕榈股份股票(002431),并且在2022年3月1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关注后续调查事宜,若公司被处罚,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