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山东一男子当妻子面砍杀柯基一事,现在又有了后续。5月30日,当事人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称“他除了公益岗月月发的工资外,无任何收入”。评论区有网友询问“什么公益岗”,她回复说,“只拿工资不上班的公益岗,月工资有2600元。”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用于满足公共利益、“兜底”就业困难人员开发的非营利性岗位,主要面向就业困难群体,帮助其提高劳动技能实现正常再就业,有明确的安置条件、安置期限和严格的补贴标准。

就王女士的说法,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王女士理解有误,认为“公益岗”就是只拿工资不上班。二是其丈夫李某确实是只拿工资不上班。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根据之前王女士的表述,李某家里有两套房、一套门头、一个驾校年租46万、一个铝粉厂、微山湖的景点船,在其父母名下。如果此说法属实,显然李某不符合公益岗安置条件。而相关部门安置了,李某还能只拿工资不上班,也是部门监管失职。

近几年,多地都处理过公益岗“吃空饷”问题。仅就山东来说,莱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公益岗人员一员工,拿着2200元工资,一个月休假16天,知情人说他在外还开了一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今年4月13日,莱州市联合调查工作专班通报称,将根据调查结果严格依规依法进行处置。而据大众日报报道,日前,夏津县委纪巡联动整治“变味儿”的公益岗,截至目前,夏津县共查处乡村公益岗突出问题5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9人。

之所以出现“上不上班没人管,干多干少都领钱”的“吃空饷”怪象,或者是有人利用权力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亲朋好友,或者是有部门把“公益岗”沦为基层政府变相维稳,安抚闹事、告状者的工具。既然这样做,则说明没有建立起人员聘用审核审批制度,人事信息核查、录用信息公开、工资发放审核等环节无明确规章制度。同时也说明,人社、财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职能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回到山东砍柯基男子被曝任职公益岗这件事。当地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有过被拘留的记录,不影响在公益岗应聘;如果是在岗期间,目前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这个回应至少不严谨,当地部门需要回应的是,李某是否符合公益岗的安置条件,是否通过了制度审查和部门审计,李某的这个公益岗是否需要清退。

机会平等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习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人人都有通过劳动实现发展的机会”。“公益岗”就是给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个机会。各地要尽快完善公益岗管理办法,强化公益岗人员引进和退出管理,加强公益岗的监督,进而形成一套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公益岗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