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武汉小学生在校内被车撞身亡。这样的悲剧竟然发生,令人扼腕。6月2日,被撞身亡孩子的母亲跳楼自杀。短短十天,双重悲剧发生,实在让人惋惜。孩子的母亲轻生的具体原因暂不清楚,网上的舆论造成了一些压力,这一点毋庸置疑。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我们不妨回看一下。5月25日,孩子母亲首次发声,28日是个关键节点,从这一天起网友对孩子母亲的“妆容”、“身材”等进行网暴,直至孩子母亲6月2日跳楼自杀。其后,孩子父亲同样遭网暴。我们无法判定网暴是否是孩子母亲自杀的直接原因,也不知道最终是否判定网暴负有直接责任,但事实已经写在网络上,网暴实际存在着。

网暴是消费他人隐私的病态心理,是凡事都要往极端方向带节奏的博眼球行为,其实质是缺乏同理心,丧失正义感和道德观。个别网友充当网络上的“帮闲”,却成为网暴的“帮凶”。不禁让人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有的网友不就是对待孔乙己、阿Q、祥林嫂的看客吗?一旦有事情发生,便“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网暴俨然是“咸享酒店”,场景是“像鸭子一样的人”在围观,在发表着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于网暴必须零容忍,才能维护网络空间风清气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一直在路上。我国有较为完备互联网法律法规,清朗网络空间行动持续开展,维护互联网生态环境。总的来看,我国网络生态持续向上向好,网暴只是个别现象,但依然不容小觑。对发布、传播攻击他人不当言论的,务须从严处罚。目前,多平台对涉该事件的不当言论进行清理,无限期封禁数十个违规账号,相关部门对各类网暴事件的治理持续进行。

注意力产生效益的网络时代,不能让网暴成为互联网“毒瘤”。为了传播率,为了博眼球,为了发泄情绪等等,不管网友处于什么状态什么心理,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要为负面舆论“推波助澜”。“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传播网络正能量,共建共享精神家园,不是一句口号,而应当是所有网民的行动。

“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互联网。网民要遵规守法,谁也当不了“隐形人”,也不会因为加入“群体”而免责。约束自己,文明上网,是网民的底线,也是应有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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