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一个收废品的阿姨将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忘记拔车钥匙,被一名11岁的男童爬上车,触动了开车的按钮,瞬间将一名三岁的儿童撞在了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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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晚上,天气非常凉爽,刚吃过晚饭,大人小孩都到巷子口溜溜,这一条巷子的两边都是居民楼,孩子们经常放学后不分年龄层次,都聚到一起玩, 大人们站在一起聊聊天,孩子们追逐大闹,笑声传遍整个巷子,一片欢乐祥和的景象。

这个时候也不知是哪幢楼叫来了一个收废品的阿姨,阿姨骑着一辆电动大三轮车,从巷子头咯噔咯噔的开了进来,随着一声吱呀的声音,她把车停在了一幢楼的单元门口,人就急急忙忙的往楼上跑,准备收垃圾。

收废品的阿姨停车的位置正巧离孩子们玩耍的距离不远,孩子们在互相追逐时,被这辆大三轮车档住了一部分玩耍的空间,路过三轮车时总要特意绕一下。

大人们站在不远处,也没有太在意这个情况,因为这是一片城中村的环境,这些常看住在这里的孩子们和他们的父母都很清楚,这是一条不太宽的巷子,平时几乎没什么车辆出入,来回的都是住在这里的居民为多,遇上人也都会主动躲避,所以也没有什么安全隐患。

可正是这种对安全隐患存在的疏忽,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

孩子们在追逐跑闹的时候,这辆收垃圾的电动三轮车引起了一个男孩的注意。趁着夜色,他爬上了三轮车,不知不觉中男孩的双手伸向了车把,一声电动车发动的隆隆声,三轮子冲向了正在玩闹的孩子们。

就是这么巧,其他人都跑开了,一个仅有三岁的男童,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没有反应过来,瞬间,这辆失控的三轮车,冲向了他。

坐在车上的11岁男孩,和站在地下的三岁男童,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车子以最快的速度将地上三岁的男童撞到了墙角。

此时正在一边聊天的大人听到了响声,连忙跑出来看时,被撞的三岁男童已经奄奄一息,孩子立即被送往抢救,结果在途中,孩子还是没有撑过来。

民警通过现场了解,这辆三轮车并不是男孩父母的,还是一位收废品的,她在离开时,忘记拔钥匙,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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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11岁男童的父母也被吓得六神无主,男孩的妈妈嘴里不停的念叨,他也还只是个孩子,根本不清楚事情的危险性,跪在地上不停地向被撞男童亲属道歉,怪自己平时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这件事情发生后,引起一片关注和热议。有人说,11岁的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事情没出在自己家身上,作为父母,还在为孩子开脱,现在就是道歉和赔偿,都迟了。

也有人说,听到这话心里就来气,一句他还是个孩子好像就可以开脱所有的罪过,殊不知,多少这样的孩子给人带来的伤害都是无法弥补的,现在只能做好家长应尽的责任,不要再让熊孩子惹事。

一、那么,是不是一句他还是个孩子就可以开脱许多责任呢?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要承担监护管理责任,还要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熊孩子闯了祸,家长必须要兜底,不能以孩子太小为借口帮自己开脱。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他们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这个11岁的孩子认知和自控力都达不到开三轮车的能力,家长平时应对交通工具的使用方面多加教育。此次事故的发生,正是男孩没有遵守安全规范,开动了三轮车撞人。

《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为14岁,因此该11岁男孩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他和他的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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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三岁男童的意外去世赔偿金和家人的精神损失赔偿,连同男男孩撞击后,产生的修理费和财产损失赔偿等。

二、那么将车停在路边忘记拔下钥匙的收垃圾的阿姨有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

法律有明确规定,车主应该有保管好个财务的义务,阿姨将车停在路边没有拔下钥匙,车被男孩开动,造成了事故,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整个事件中,最痛苦的莫过于男童的父母,基于一件祸从天降的事故的发生,让人好好的思考了一番,教育好,看管好自己家的孩子,是多么的重要。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