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从法律行为,是被定义为“违法”的,而不少女性对于陌生男性的恶意偷拍,本身就是抱有反感情绪。

近日,广东地铁8号线上,一女子将她被偷拍的事情曝光于网络,而随后,她还表示,“那个猥琐男手法娴熟,一看就不是第一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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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网友们却并不认为“女子是受害者”,因为,在她曝光的视频里,有一个细节很关键。

01、她说“他就是个猥琐男

虽然说,现下一直强调“男女平等”,但事实上,在很多时候,男女是并不平等的,而这不仅体现在工作上,还有某些固有认知的状态下。

比如,男生对女生吹口哨就是耍流氓,反之,女生对男生吹口哨就是在调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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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铁上的“偷怕”事件从被曝光以来,一直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起初,大部分网友是站女子这一方的,甚至认为,虽然大叔自证清白,让女子检查了他的手机相册,但也不排除对方手法娴熟,提前删掉了。

而这与女子所提出的“既然他没有偷拍,为什么不敢在网上为自己发声”的想法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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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男性恶意偷拍女性”这种事情本身就占据不小的社会舆论,而且大部分的情况下,女性是处于弱势地位的。

换言之,摊上这样的事情,女性站出来发声,自然会被贴上“勇敢”等正面标签,反观被曝光的男性,“猥琐”、“该受到惩罚”等负面评论也是接踵而至的。

但随着事情的舆论越闹越大,也有网友提出了另一种观点。

02、不发声不代表默认

“不发声不代表沉默”。

这是持另一种观点的网友提出来的。

事实上,从女子曝光的“大叔是猥琐偷拍男”的视频里,并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真的在偷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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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女子具有如此强的自我保护意识,这本身是好事,但对方在她的怒斥下,也坦然将手机相册打开给她看过,里面确实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

并且从两人整个对话过程中是可以看得出,被女子认定为“猥琐偷拍男”的大叔一直是很配合的,至于这份配合是基于周围人异样的眼神,还是基于他身正不怕影子斜的从容,这或许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确实已经自证清白了。

然而,女子还是选择在对方自证清白以后,将此视频曝光于网络,并且还表示“我不认为我应该忍,难道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而且他的手法很娴熟,猥琐男出门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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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后,女子还表示,“既然他没偷拍,为什么不敢为自己发声”。

对此,有网友提出了两点质疑:

1、在对方已经自证清白,并没有偷拍的情况下,女子依然选择将视频曝光,并且用带有明显指向性的话语来指责对方,这是否是一种过度行为?亦或是恶意造谣?

2、“不发声就是默认”的观点是否有一些过于地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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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回答》里有这么一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曝光女子看似是站在受害者、维权者的角度,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所有的言论更像是一种谬论,比如,她说的“我不愿意忍受这份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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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她态度强硬地斥责疑似偷拍的大叔,而对方也第一时间拿出了手机相册自证清白,单从这里来说,这就是一场误会,既然是误会,她应该在意识到自己犯错的时候,主动给对方道歉,而不是继续以教育的口吻对对方恶言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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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此时受委屈的应该是被扣上子虚乌有帽子的大叔,而非自认为自己被偷拍的女子。

其次,女子在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表明对方偷拍她之后,依然选择将此事曝光,并且言语中全是含有明确指向性的,比如“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我感觉这个猥琐的老头并不是第一次作案”、“猥琐男必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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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直接表示:“女性不可以随便被男性造黄谣,但也无权随意给男性造黄谣。”

该女子质疑对方偷拍自己,从任何角度来说,合理的质疑都是可以的,但在对方自证清白的情况下,依然要用“我认为”、“我感觉”等主观意识来断定对方是一个德行有亏的人,这本身难道不是一种对对方的伤害吗?

03、网友质疑女生身份

虽然说,目前该事件已经以“双方和解,女子删博”而结束了。

但是,有不少网友却发现了一个细节,这名喊着要维权的女子是四川大学的硕士,攻读的是传媒专业,并且在网上还是一个坐拥八万多粉丝的小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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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网友表示,“这是否是女子炒作涨粉的一种手段?”

而网友们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在女子的社交平台上,她曾将同学酒后失态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并且用一种“至高点”的角度进行了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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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是人间清醒,实际上就是品德卑劣。”

不可否认,女子确实有评判事情的权力,但她未经他人允许就直接将对方酒后失态的视频传到网上,而且还用一种“审判者”的口吻来评判,这本身也是对他人的侵权,不是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女子可以将同学酒后失态的视频传到网上指指点点,但她却不允许别人对她的侵权,而且这所谓的侵权,还是在没有任何证据下的“自我判定”。

该说不说,该名女子确实是将黄教主的“我不要你觉得,我只要我觉得”学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