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税务稽查局对佛山市禅城区潘丁丁服饰店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行为处罚款229.18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悉,该公司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服装服饰实现销售收入合计1.26亿元,期间其仅申报了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480.30万元,余下1.21亿元的不含税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票、未申报纳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佛山市禅城区潘丁丁服饰店成立于2020年9月,经营者为丁三妹,其名下佛山市拙政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为当前网红服饰店潘依绣认证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丁三妹名下以“潘依绣”命名的佛山市禅城区潘依绣丁丁服饰店已经注销。

这一案例引发了直播电商行业的广泛关注,同时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直播类型多样、盈利模式复杂、从业人员众多、商业模式新颖等特点,加之行业税源规模迅速扩大,给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增值税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你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从别人那里收了钱,就要给国家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是增值税。

增值税的多少,要看你卖的东西或者提供的服务是什么类型的,不同类型的东西或者服务有不同的税率。

比如说,你卖的是服装服饰,那么你要交6%的增值税;你卖的是农产品,那么你要交13%的增值税。

直播电商行业涉及的增值税政策是什么呢?

根据国家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交增值税。

就网络直播平台企业提供的直播服务,可能涉及的收入包括如下几类:

(1)平台用户打赏收入;

(2)为产品商家提供产品/品牌露出展示取得的广告收入;

(3)经营电商业务(自营/合作经营)取得的收入;

(4)会员增值服务收入。这些收入都属于销售服务类别,要交6%的增值税。

此外,网络直播平台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也可能涉及其他一些情况,比如说,卖掉自己用过的办公设备、送给观众一些礼品等。这些情况也要按照规定算作销售货物,也要交相应的增值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参考直播电商行业涉税案例,提高税收风险防范意识

为了让直播电商行业的个体户主体的老板们更好地了解税收风险,本文将参考一些直播电商行业涉税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

(1)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偷逃税案

该主播在某平台名字为“驴嫂平荣”,作为某平台头部主播,曾在去年5月以带货6.4亿元位居某平台直播带货销售榜前列。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检查发现,该主播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2)网络主播雪梨(原名:朱宸慧)偷逃税案

该主播在某平台名字为“雪梨”,作为某平台头部主播,曾在2019年以带货5.8亿元位居某平台直播带货销售榜前列。

2020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江苏、浙江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检查发现,该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涉税金额较大。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5倍罚款,共计2600余万元。

(3)网络主播林珊珊偷逃税案

该主播在某平台名字为“林珊珊”,作为某平台头部主播,曾在2019年以带货4.7亿元位居某平台直播带货销售榜前列。

2020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江苏、浙江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检查发现,该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涉税金额较大。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5倍罚款,共计2400余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上三起案例都反映了一些网络主播在获取巨额财产收入的同时,采用了不合理的避税手段或实施非法的逃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平。

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并查处了这些违法行为,体现了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些案例也为直播电商行业的个体户主体的老板们提供了警示和教训,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税法规定,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