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发布2则征收冻结通告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东片区项目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历山北路,西至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南至北园大街,北至居然之家。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冻结期限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2日。
起步区国际博览城园区二期
中科纵二支路项目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崔寨街道,包括:崔寨卫生院等单位及个人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关于申请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国际博览城园区配套道路、管网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及设计要求的复函》(济先建设规管意见函〔2020〕26号)规划附图三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冻结期限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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