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一个‘贪’字,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一失足成千古恨!”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华芳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三观扭曲、私欲膨胀,“公权”变“私器”
爱钱、贪小便宜,是华芳给办案人员最深的印象,也是促使她“三观”扭曲、最终走上歪路的主要原因。华芳第一次权钱交易源于2012年,时任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办数字城管科科长(主持绿化科工作)的她,对绿化工程诸多环节尤其是对项目检查、验收有着至关重要的把关审核权。杭州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沈某某找到华芳,希望为其承接的大树种植项目提供帮助。华芳心领神会,开始一番“神操作”。
“大树种植的点位、品种需要现场确定,沈某某经常来找我,在他种植的区域范围内我们会相应照顾安排,这样的话他的工程量也就变大,赚得也就更多。”在华芳的人生字典里,出了力,便要将权力变现。2012年4月,她以购房为由,向沈某某借款30万元,在沈某某多次表示不用归还后,华芳欣然接受。
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后,华芳一发不可收拾,想尽各种办法大肆敛财。她充分利用管理服务对象的各种资源,对于比较有钱的老板,会选择跟他们借钱,然后拿去炒房、炒股,甚至通过做投资“以钱生钱”。当得知有朋友做投资赚钱时,她便想方设法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等途径筹钱投资。2013年至2021年期间,她先后向多位管理服务对象借入大额资金用于炒股和投资获利,另一边又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大额资金赚取高额利息。
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久困的猛兽、决堤的洪水,难以控制。不放过赚钱机会的她,在自家房屋出租的事上打起了主意。2018年6月至2022年6月,华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两家公司在项目款拨付、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项上提供帮助。事后,华芳要求两家公司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租赁其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且逐年提高租金,变相收受好处费10万余元。
心存侥幸、掩耳盗铃,“花匠”变“蛀虫”
“我就是个小人物,纪委怎么可能盯上我?”华芳在忏悔书里这样写道。胆子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心存侥幸的她私欲膨胀,在贪腐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2012年,白杨街道推出沿江大道绿化养护招标项目,私营企业老板刘某某挂靠的某公司中标,另一私营企业老板余某某也想要这个项目,于是找到华芳帮忙。华芳利用职权,要求刘某某将该项目转给余某某。事成之后,华芳向余某某借钱,为表示感谢,余某某将其本人和岳母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交给华芳,并不定期向卡内打钱,华芳则在收到钱后取钱套现,或是将钱转到她父亲名下的银行卡,企图“掩耳盗铃”。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华芳收受余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91万元。
“我心存侥幸,觉得拿人家钱组织应该不知道,想着私底下把这个事情都处理干净了,应该也就没事了。”留置后,华芳告诉办案人员。正是因为侥幸心理,华芳将本不属于自己的银行卡当成“提款机”,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她的一手“好算盘”,终究难逃纪法的天罗地网,把自己算进了囹圄。
贪图享乐、雁过拔毛,“仕途”变“囚途”
纵观华芳个人的成长经历和工作履历,她曾被评为绿化积极分子、城管先进个人,然而因为醉心“钱程”,一路成长一路腐败。“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华芳一边还服务对象余某某的钱,一边又从余某某提供的银行卡上取钱,属于典型的贪婪又心虚的心理。”钱塘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介绍,甚至在被留置的当月,华芳还收受某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所送的购物卡。
“刚开始也是推辞的,提心吊胆,总害怕出事情,后来身边的‘朋友们’一天到晚围绕我转,就在推杯换盏及所谓的尊重之中迷失了自己。”从违规接受各类宴请,接受工程老板安排其家人前往境外旅游、购物等服务,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现金,华芳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依旧不知止。华芳还贪图享受,沉迷于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保姆式”服务,经常要求他们接送其外出开会、孩子上下学。如此的索取无度,以致于一些管理服务对象害怕接到她的电话,避之唯恐不及。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2022年6月,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委对华芳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华芳严重违纪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追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
经法院审理查明,华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案金额人民币142万余元。2023年2月24日,华芳因犯受贿罪,被钱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我后悔没守住底线,后悔自己贪得无厌,后悔自己一错再错,后悔自己心存侥幸……”审判席上,华芳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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