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业仪式在朱家洼社区举行。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毅,市政府副市长赵胜村,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东翔,市民政局局长车景华、副局长鲁晨,崂山区政府区长杨克敏、副区长苏文鹏,崂山区民政局及金家岭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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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岭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开业运营,标志着全市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竞争机制正式落地,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率先实现“一街双中心”服务功能布局。

当天开业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位于仙霞岭路51号朱家洼佳源7号楼网点,是金家岭街道设立的第二家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面积1200平方米。该场地由金家岭街道免费提供,委托青岛万林到家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设有长者托养中心、失能失智长者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智慧中心、助老餐厅、康复训练、康复辅具租赁等功能区,同时可以辅射周边9处社区养老服务站,为周边的长者提供助医、助餐、助洁等“六助”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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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崂山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持续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逐步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城乡所有老年人,持续擦亮“颐岳崂山 幸福美满”为老服务品牌,努力打造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崂山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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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岭街道有3.2万名老年人,抓好养老服务工作是街道民生工作的主攻重点。街道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立足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坚持先急后缓、点面结合、专业支撑。今年,街道将提升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新建5处助老食堂,其中康城社区助老食堂已于5月中旬营业,剩余4处将于9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同时,按照政府搭台、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的原则,街道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这一课题,选择2-3个小区开展市场化、定制化服务试点,力争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注意啦 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签约 您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崂山区签约家庭养老床位

家庭养老床位是崂山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与所在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后形成的养老床位。

根据服务老年人类别的不同,家庭养老床位分为3类,分别是自理型家庭养老床位、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

(一)自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经专业评估组织评估认定为健康活力老年人、1级失能老年人、轻度和中度失智老年人可以与所在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签约自理型家庭养老床位。

(二)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经专业评估组织评估认定为2—5级的失能、重度和极重度失智老年人可以与所在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包括长期护理保险的医疗护理项目),签约服务期1年以上且实际服务时间连续达到2个月以上的,才能认定为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

(三)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对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崂山区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城乡特困老年人;

2.崂山区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3.崂山区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失独老年人。

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优惠政策

签约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后,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将按照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成本监测报告对老年人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收费,其中1000元(含)以内的消费可享受6.5折优惠,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照市场价格收费。

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优惠政策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优惠

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能够自理的城镇户籍老年人每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为400元(农村籍为300元);

2.1—2级失能的城镇户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为900元(农村籍为675元);

3. 3—5级失能和重度失智的城镇户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为1200元(农村籍为900元)。

政府对签约护理型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给予适老化改造补贴。其中: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适老化改造补贴发给签约实施适老化改造的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办理程序:签约护理型和自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的居民,可通过街道、社区联系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也可直接联系运营方,签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协议。签约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的居民,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进行自理能力评估,经街道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崂山区老年人就餐补贴

(一)补贴对象。具有崂山区户籍且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到崂山区助餐机构就餐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顿午餐最高6元(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按照未享受折扣、享受1种折扣和享受2种折扣(即折上折)优惠的,分别补贴6元、5元和4元(均含市级3元)的标准进行,就餐补贴资金在购买老年套餐时使用(套餐不少于一荤一素一主食搭配)。

非崂山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市级每人每顿午餐3元补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享受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签约服务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助餐补贴、青岛市农村养老服务消费引导补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就近选择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签约并由中心将老年人信息录入到人脸识别系统,只要完成第一次刷脸认证,后续就餐均只需采取人脸识别或刷社会保障卡,就能认证身份,结算费用,其中助餐补贴资金在老年人刷脸或刷社会保障卡支付费用时会自动扣减,无需老年人额外申请。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可以联系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登记认证,协助完成签约。

同时签约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购买助餐服务时,可以叠加享受6.5折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和老年人助餐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