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遗嘱本身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为了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或者其他需求原因,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接触到与遗嘱相关的一些内容和信息,那么关于遗嘱,您了解多少呢?已超过20年的遗嘱是否有效?

【情景案例】

阿其与阿广为同胞兄弟,阿广于1980年8月被拐卖,从此与家人失去联系。父亲邓某于1997年1月去世,留有别墅一套。邓某生前找律师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将自己名下的别墅留给阿其与阿广,在找到阿广之前,房屋由阿其代为保管。

2020年8月,阿其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千辛万苦我到阿广,兄弟终于团聚。阿广得知遗嘱内容后,向阿其提出分割遗产,但却遭到阿其的反对。阿其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多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于是,阿广想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又不知是否可行。

请问:阿广的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杨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自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共有。

本案中,父亲邓某遗留的别墅属于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由阿其、阿广共同继承。在阿广提出继承遗产时,距离邓某死亡有23年之久,但在此期间,阿广根本不知道有遗产存在,更不可能明确表示放弃,且该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因此,该房屋属于两兄弟共同共有。阿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阿广的请求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杨律提示与建议】

在生活中,时常发生因遗嘱人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导致遗嘱被法院确认无效。所谓无效遗嘱是指订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其不能生效的遗嘱。这类遗嘱包括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