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吃斋念佛,本应与世无争,然而偏偏有些光头和尚,不怒之时倒也慈悲,一旦发怒立时六亲不认,就连佛祖也不放在眼中,譬如发生在乾隆二十六年的永庆寺僧众火并案,便是一桩因为“佛也有火”而引发的血案。
彼时永庆寺有僧众三百余名,其中有个悟明,与师父行达同吃同住,师徒关系好得不得了,可算得永庆寺中模范师徒。
乾隆二十五年五月间,寺内主持真雩因僧众过多不易管理,于是将行达师徒分出本寺,命其师徒二人到东疃寺另居,另外拨给寺产三十三亩,让师徒二人自耕自足,不至于因为香火不旺而饿坏肚子。
三十三亩地的粮食,两个和尚撑死也吃不了。师徒俩干脆当起了地主,雇佣了几个佃户,每年除了自己留下的粮食,以及给佃户的报酬,余下的全部变卖换钱。这多好,不用自己劳作,就能有吃有喝有钱拿,这和尚日子过得,给个皇帝都不换。
眨眼就是十多个年头,乾隆三十九年二月初八日,永庆寺请来戏班唱大戏,悟明带着自己的两个徒弟性佛、性一从东疃寺来到永庆寺看戏。期间,悟明想起与行宽师兄许久未见,于是来到行宽房中,饮茶闲谈,不亦乐乎。
本来师兄弟相谈甚欢,但说着说着,行宽就把话题转移到了当年真雩主持拨给东疃寺的三十三亩地上。行宽认为东疃寺如今富得流油,而永庆寺却远不如从前,既然那三十三亩地原本属于永庆寺,那就烦劳悟明师弟把地亩归还给永庆寺。
此言一出,悟明当即变脸,嗔怪师兄说话不靠谱,地亩是当年真雩主持拨给东疃寺的,虽说真雩主持已经圆寂,但也轮不着他人指手画脚。再说,当时也没有白纸黑字写明使用多久归还。既然没有凭证,那就少说废话。想要那三十三亩地,没门!
见悟明如此蛮横,行宽立时大发狮子吼,陡然以罗汉神拳猛击悟明面门。悟明躲闪不及,鼻孔喷血,牙崩唇裂,好不狼狈。行宽不肯放过,一连几记猛拳,打得悟明晕头转向,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手之功。
情急之下,悟明拔出挂在墙上的戒刀,劈头盖脸对着行宽好一顿猛劈狠砍。行宽被砍成血葫芦,倒地不起。悟明情知在别人的地盘上动武,自己只会吃亏,并无便宜可占,于是丢掉戒刀,顾不得喊性佛、性一两个徒弟,强忍伤痛,匆匆欲逃。
眼见着就要逃出生天,却不料被行宽的师兄行济带着一伙子光头追上。刹那间,棍棒齐下,打得悟明三魂悠悠,七魄荡荡,眼瞅就要奔赴奈何桥报到之际,性佛、性一飞奔赶到,甩掉僧衣,光着膀子,跟行济一伙搏命。
尤其是那性佛,正值壮年,猛如虎豹,手持一根铁炉条,打得行济一伙人仰马翻不说,更是废了行济的一只招子。
这时候被打晕的悟明醒来,抓起一把铁锥,在受伤倒地的行济身上连扎数十下,直至行济一动不动,方才罢手。
再说性一,在火并当中,用铁斧将一个名为悟实的僧人砍成重伤,致使悟实终生残疾。
一场厮杀,本来处于弱势的东疃寺三僧占了上风。性佛、性一护着师父悟明回到东疃寺,永庆寺的行济被救活后,捱到三月十一日,因为伤口溃烂而一命呜呼。行宽尽管保全了性命,但也因为面部被悟明用戒刀砍烂,而无颜见人,只能守着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如此一桩僧人械斗案,又怎能不引起重视。本来,悟明师徒三人因为出家人的身份,而予以轻判,责罚四十板,赔钱给永庆寺了事。但在三法司核复之后,认为性佛、性一死罪可免,但悟明绝对不可姑息。
有关此案的全部卷宗保存至今,其中三法司上奏乾隆皇帝的奏折当中,有这样几句:“悟明既系僧人,即应守戒,乃逞凶连扎二人,一死一伤,实为狠恶,故不可轻饶。”
乾隆皇帝御笔批示:“嗣后内外问刑衙门遇有僧人行凶毙命之案,俱不得轻议宽减。钦此。”
最终,悟明被处以“秋后绞决”。性佛、性一,分别杖刑一百,勒令还俗。东疃寺田产归还永庆寺。此案正式了结。
此案由山西巡抚觉罗巴延三上奏朝廷,乾隆皇帝看过奏折后龙颜大怒,御笔批示往后再有僧人行凶的案件,一概不能轻饶。
批示的好,就该如此。僧人是人,俗人也是人,同样是人,又怎可区别对待呢。因此,要为乾隆皇帝针对此案的批示,点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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