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一男子驾驶私家车行驶到一桥洞时,被城管执法车拦下并以车轮带泥为由用设备锁住其中一个车轮。城管工作人员回应称,确实有这个规定,认为车轮带泥上路是不符合法规的。
现场视频显示,城管工作人员在现场使用手机录制视频作为证据。车主也录制了现场视频并对城管工作人员的执法方式进行了吐槽,指出根据法律规定,车轮带泥是不会对车辆行驶造成问题的。
事后,当地城管部门表示车辆是不能带泥上路的,但具体处理方式需要进一步到办公室确定。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如何评价的?【广州律师吴国雄法律咨询】
1、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2条明确规定,市区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外观整洁。施工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带泥上路。违反规定的,可以处以50-500元罚款。
换言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该保持车身清洁无污垢,不得存在显著的不整洁外观。对于施工运输车辆,条例还明确规定它们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带泥上路。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车辆,可能会面临50-500元的罚款。
在具体到本案中,事发地点疑似在一桥洞处,即可能不属于市区范围。此外,根据现场视频判断,车辆的外观并没有显著的不整洁,只有一个车轮带有轻微的泥土。因此,对于车主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确实值得商榷。
首先,需要考虑事发地点是否属于市区,如果不属于市区,则涉及到适用的法规和规定是否相同。
其次,车辆外观整洁的标准也是一个关键因素,是否只有一个轮子带有轻微泥土是否满足构成违法的标准也需要审慎考虑。
2、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需要,依法对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性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包括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财物等。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并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到本案中,城管工作人员锁住车辆的原因可能是为了阻止车主继续驾驶泥土车辆上路,以避免进一步对道路造成污染的。
其次,城管工作人员可能认为车主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市容整洁规定,因此采取了锁住车辆这一行政强制措施来限制车辆的行动。
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26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换言之,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判断违法行为是否属于轻微程度,如果是,则可以选择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非惩罚性的方式来纠正违法行为,而不是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城管工作人员即便认为车辆外观不够整洁,可以现场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直接采取锁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要求车主前往城管办公室接受进一步处理。
因此,针对轻微的违法行为,现场的批评教育已经足够,这样的执法方式有助于有效处理违法问题,并更加注重公正、适度和人文关怀。
如果你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欢迎在絔 度搜索:广州律师吴国雄,登录作者官方站点,获取我的连 系方式和我交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