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句章县有个人凌拔。凌拔年事已高,但家里有钱,还是娶到了一个年轻的美女--霍氏。

一开始,两个人的关系倒也说得过去,毕竟有金钱的维持。但天有不测风云,凌拔做生意亏了不少钱,家境开始败落起来。此时,两个人的关系越发紧张起来。

历来老夫少妻关系本就不靠谱,加之霍氏不但好色,而且凶狡无比。她看不起她的老公,觉得他又老又穷,所以她天天想着离婚再嫁。可是凌拔舍不得她的美貌,就是不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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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凌拔睡得很熟,霍氏就趁机拿刀把他给杀了,放火烧了房子,然后对外说,自己的房子意外着火,老公凌拔被火烧死了。

这个谎言骗过了很多人,但凌拔的弟弟凌振心里感到纳闷:

怎么可能呢?火灾发生的时候,嫂子跑出来了,哥哥却死在里面?难道哥哥先死了,然后才起火的吗?不然,为什么女人能逃出来,男人却逃不出来呢?我嫂子平素就很凶悍,哥哥不肯离婚,今天被烧死了,一定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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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凌振一纸诉状将霍氏告上了官府。在状词中,凌振大声疾呼:

我哥哥凌拔娶了霍氏。可惜霍氏既好色又凶残。她看不上我的哥哥穷困潦倒,老是想要离婚再嫁。这个月初七的晚上,家里突然起火了,她一个人跑出来了,我哥哥却被烧死了,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请你们严查真相,审问罪魁祸首,让死者得到公道,活着的人感恩戴德。

你凌振有弟弟,我霍氏娘家就没人了吗?霍氏的哥哥叫霍由,他出来为妹妹辩护说:

我妹妹霍氏是被陷害的。我妹妹嫁给凌拔后,一直和他相敬如宾。可是那个恶心的凌振总是欺负他哥哥和他嫂子,积累了很多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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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初七的晚上,火灾突然发生了,我妹妹幸运地逃出来了,可是她老公为了抢救财物而被烧死了。

凌振趁机报复,胡乱指控说有问题。夫妻之间最亲密了,怎么会互相伤害呢?当时火势太大了,怎么能分清男女呢?请你们打击诬告陷害的行为,保护无辜的人。

当时主审的知县是张举。张知县听到两边的诉状,就叫他们来审问。

凌振说:“那天晚上火灾发生的时候,我起来看的时候,就看到我嫂子跑出来了,那个时候我哥哥已经不见了。难道不是他先被杀死了,然后才起火的吗?不然为什么女人能跑出来,男人却跑不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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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氏说:“我老公和我一起先跑出来了,后来他又回去房间里抢衣服和东西,结果被火烧死了。那个时候火势很大,我怎么敢把我老公推进去呢?”

张知县是个明辨是非的聪明人,想必他也看过宋慈的《洗冤集录》。于是,他胸有成竹地说:

这个很容易分辨。我们可以搭一个茅草屋子,分成两个房间,再找两只猪来,一只杀死了放在左边的房间里;一只活着的放在右边的房间里。然后四周堆上柴火烧起来,我自己有办法分辨。

手下按照他的说法去做了,杀猪、堆柴、点火……一切都结束后,张知县当着众人的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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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的房间里是杀死的猪,它嘴里没有灰;右边的房间里是活着被烧死的猪,它嘴里有灰。这是因为死了的猪没有气息,所以没有灰。活着的猪有气息喘息,所以有灰。

下面的事情就交给仵作吧。仵作验尸后报告说:凌拔的尸体嘴里果然没有灰。张知县非常肯定地说:“这就证明你是先杀了你老公然后放火的。”

霍氏无法辩解,就全部招认了罪行。对于这个案子,张知县给了如下叛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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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氏心如蛇蝎,性如豺狼。她靠着美貌勾引男人,喜欢风花雪月;她用着玉容诱惑众人,乐于享受。她老公年纪大了,不能满足她的欲望;她家庭穷困了,不能达到她的愿望。她想要离婚再嫁被拒绝了。她心生恶念想要报复,便用刀子发泄怨恨。她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下子把老头子害死了。

她做着昏天黑地的梦境,谁知道造成了冤孽债务。她杀人之后又想出主意了,就放火烧了房子,把尸体毁掉了。她还想用谎言骗人了,说是抢救火灾而丈夫死亡,她心多残忍,她计多巧妙!谁知道女人活着男人死去,难免让人起疑心:必定是先杀后烧,所以嘴里没有灰尘。当众已经明白检验了,按照法律应该处以凌迟。

参考文献:《皇明诸司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