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著名主持人涂磊被女网友实名指控其曾对自己进行过性侵,事发时该女网友年仅19岁。
女网友虽然发出指控视频在网络上作浪兴风,但这次网友却没有跟风盲目谴责涉事主持人涂磊,反而是选择“让子弹再飞一会”再作定论。
果然,指控视频发出不久,涂磊就现身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面对性侵指控他一口否认,并提出怀疑:“一个25岁的女生,我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当然我也听得出来,你结结巴巴在说这段话的时候,貌似背后有人在操控你。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或者背后有什么人,我都会把你和你背后的人给揪出来!”
事发下午,女网友所属村村干部记者称,她有精神问题,并不认识涂磊。
当前,警方还未介入调查,这位女网友是否被主持人涂磊侵犯,真相我们暂时不得而知。但我们还是可以谈论一下这件事可能发生得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如果女子的指控为真,主持人涂磊在违反女子得真实意愿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那主持人涂磊肯定不能逃脱法律上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行为人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
如果女子的实名举报为虚假指控,其捏造事实,损害涂磊声誉的行为将违反《刑法》第246条,则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当下,事情还闹得沸沸扬扬,谁真谁假,真相还未揭晓,真相会迟到,但法律正义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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