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水浒》者,想必对于“黑店”二字不陌生,其中朱贵与孙二娘所经营的门店,明面上卖酒卖饭,暗地里干得却是谋财害命的勾当。只需一碗蒙汗药,加几句“倒也、倒也”,那进店吃饭的客官,可就要变成下一位客官碗里的“饭”啰。

闲言少叙,书归正文。话说乾隆二十六年,河南陈州府项城县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杀人之多,手段之残忍,令所见所闻者无不汗毛倒立、心惊肉跳。

经由官府派出大批好手缉拿,主犯卢九哥及二十多个从犯无一漏网。审讯过后,除一个名叫张振奇的之外,其余人等一概凌迟寸磔,还枉死者一个公道。

列位,你道那张振奇因何能够独善其身?还不是“孔方兄”帮了他。有道是“财可通神”,又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舍得倾家荡产,就不妨赌上一把,看自己这条命到底能不能从阎王爷手中赎买回来。

末了,张振奇的命“赎”了回来。虽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饶。于是乎,他被定了个“杖五十”、发配云南的结果。

此一去,可并非是他只身上路,他那结发妻子支氏、妾尚氏,以及两个儿子顺兴、顺发,与他一同上路。

到了云南后,张振奇在弥渡安插下来。此人有张好嘴,加之身边还有一些金银,于是四处打听,八方交友,最终打通了通判衙门刀笔小吏李枝健的门路。通过这位李仁兄为其在太爷面前说尽好话,加之好礼相赠,使得他“军犯”的身份被一笔勾销,从此变回自由之身,想干嘛就干嘛,不受任何羁绊。

有了李枝健的照应,张振奇很快就在当地扎下根来。两人烧黄纸、斩鸡头,结义金兰,从此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俩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李枝健并非善类,张振奇亦非好人,俩祸害凑一块儿,无异于狼狈为奸,干得那个缺德勾当就甭提有多少了。

一年之后,张振奇通过李枝健,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升的杂役。这个张升本就不是什么正经人物,正所谓挨着金銮殿,能长灵芝草;挨着臭茅房,必生狗尿苔。让您各位想一想,张升跟着张振奇和李枝健混事由,要能有出息了才怪。

张升娶妻夏氏,天生一副好皮囊,端的人间一尤物,只可惜品行不端,早在娘家之时就已经跟乡间野汉勾搭连环,嫁给张升之后,依旧不守妇道,每日里涂脂抹粉,勾引那些登徒子做入幕之宾,从中捞取好处,好给张升买酒买肉吃。张升则是装傻充愣,即便进屋撞见了,也假装没瞧见。他不能搅了人家的好事,不然他哪来的钱买酒买肉吃。

没过几天,张振奇就成了张升众多连襟中的一个。起初,张振奇还顾及一点脸面,只敢晚间偷着进张升家的门。等到发现张升没脾气之后,索性大白天的登堂入室。张升不但不拦着,反倒提前预备下酒菜,高接远迎他的张大哥。正所谓一笔写不出俩张字,既然都姓张,八百年前就是一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合情合理,起码张升是这么认为的。

哪曾想,张振奇光知上别人家偷嘴,却忘了关自己家的房门。他去张升家,李枝健就去他家。张升只有一个妻子夏氏,而张振奇却有支氏、尚氏一对妻妾。换言之,张振奇一顿只能吃一道菜,而李枝健却能吃一荤一素两道菜。这样来看,李枝健比张振奇吃得要好很多。

如此一来,亲上加亲。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才叫最好。有一天,张振奇在家摆酒招待李、张二位好连襟。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张振奇见火候差不多了,于是提出一个思量许久的大胆设想——合伙开客栈。

李、张二人问张振奇,开客栈能赚几两银子?

张振奇一笑,告知二位连襟:“油水大大的。”

随后,他将心里话全盘托出。弥渡虽为边陲小镇,却有许多商人来往。那些商人主要贩卖药材、瓷器、布匹、木料之类,手里都有大把大把的金银。倘把这些人拉到自家客栈,还不是大有油水可捞么?

张升愚钝,问张振奇:“凭什么那些商人就非得住咱家的店子?”

张振奇一笑:“咱有三宝。”

此言一出,李枝健与张升一愣,忙同声讨教:“哪三宝?”

“我那两个浑家,张升兄弟家的婆娘,不就是三宝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李枝健与张升相视一笑,就这么说定了!

小水萝卜——嘎嘣脆。创业不等人,说干就干!李枝健凭手段霸占了一处宅院,收拾一下,挂上招牌;鞭炮响过,开张营业。既然是买卖,就得合理分工。张振奇是店主,李枝健管柜台,张升与张振奇的两个儿子张顺兴、张顺发负责跑堂。那三个女人自然是招财进宝的活招牌、肉幌子咯。

起初,这家名为三友的客栈倒也正经干买卖,很快博得一个好名声。但时日一久,张振奇的强盗本性露了出来。早在陈州府时,他就没少了干打闷棍、套白狼的勾当,如今有了客栈,何不效法十字坡的张青、孙二娘,来个“有进无出,俺全都要”!

正是:挖下深坑等虎豹,撒下香饵钓金鳌!

自起歹心之后,张振奇立马磨刀霍霍。凡是被他视为腰包不俗的客商,先由“三宝”用迷汤诱惑,只待时机一到,狼狈齐出洞,杀人不留情。在客栈后面有块无人耕种的荒地,正好是毁尸灭迹的最佳场所。

如此这般,自乾隆三十三年二月起,至乾隆三十五年三月止,先后被张振奇一伙坑害的客人竟有数十人之巨。由于许多尸体被分解后丢进江河,加之李枝健故意不登录客人信息,以至于官府根本调查不出究竟有多少客商遇害,仅是凭借在荒地中挖出的尸骨推断遇害人数。

说起此案暴露的原因也是非常离奇,那块荒地平时无人过去,加之尸体掩埋又深,因此两年间一直没有被人发现端倪。可不想,天公有意为枉死者讨还公道,接连几场大雨,竟使得尸骨暴露。许多野狗纷纷争食,引起人们注意,这才还真相大白于天下。

张振奇与张升的妻子夏氏,在大牢中因热病暴毙;张振奇的长子张顺兴也因为染病死去。李枝健与张升,分别被凌迟;支氏与尚氏则被处以绞刑。而张振奇的次子张顺发却在官府缉拿之前,携带重金逃之夭夭。后在安徽颍州府太和县落脚,娶太和县大户潘勤的女儿为妻。

本来可以过大好岁月,然而此子如其父一样,在成亲并有了女儿之后,不愿意安守本分,勾结地痞张泰交、庄尔功之流,重开一家客栈,以妻子潘氏作为幌子,吸引客商入住,而后杀人越货。

自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中旬,至乾隆四十三年二月初,这期间被他们杀害之人多达四十余人,所得财物不计其数。

张顺发等首犯全部被凌迟,潘氏处以绞刑。谢小二、范元裴等从犯十二名,全部杖五十,发配伊犁给种地兵丁为奴。可怜张顺发的女儿小丁,年仅六岁,竟也在发配之列。这真是老子多作恶,儿女受牵连。

如此,张振奇一门彻底绝户。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一个字——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