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

依据国家退休政策和《冠县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申报审批办法》,现将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期间,如果对该名单有异议或发现被公示人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等存在影响审批结果的问题,可采取写信、来电或来访等方式进行反馈或举报,以保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我们将对反馈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审批结果的,将予以更改。

公示结束后,将根据最终确认的结果核批、计发退休待遇。

公示期: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219700221970602197120

来信请寄:冠县城镇振兴东路158号(冠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收)。

来访接待室设在冠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接受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示同步发布在冠县政府网政务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

企业职工退休申报时间:应在退休当月提交退休申请,最晚截止到龄当月的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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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来源:冠县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