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信访行为曝光台

付某某,女,41岁,山海关区孟姜镇回马寨村人,多次越级信访反映本村集体占地补偿款发放问题。

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对信访事项多次给予明确答复,告知其反映的问题属于村民自治范畴,应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工作人员多次教育劝导其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信访人拒不听从,多次越级走访。

近日,信访人执意再次进京走访,8月15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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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线上课堂

信访应当有序、合法、合理表达或提出诉求。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解读:

“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单位”是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级别限定。简而言之,信访事项属乡(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应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属县级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到县级或市级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信访的,都属于越级信访的违法行为。明知上述规定,仍执意越级走访,甚至重复越级登记的,涉嫌滋事扰序、缠访闹访,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来源:山海关区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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