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通过运用“哈亭调解”模式,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零成本、高效率化解了多起涉京族地区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案件在当天完成调解、送达、结案工作,省时、省钱又省力,极大便利了人民群众。

家门口调解零成本解纷

陈某欲出售自建房,后与王某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售价为55万元,王某先后向陈某支付了35万元的购房款。双方约定在办理房屋相关变更手续后再付清余款,后因房屋过户问题双方产生争执。2023年7月,王某将陈某起诉到江平法庭,请求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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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案件后,庭长冯建华认真阅读案情,细心了解双方当事人意见。冯法官得知,被告虽身患重病,但也表示愿意返还购房款,可是这笔钱已经用于治病,目前没有能力返还。

由于当事人均为京族地区的群众,冯法官便运用“哈亭调解”模式,邀请熟悉双方当事人的京族调解员参与调解,且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遂决定把调解地点定在被告家门口,上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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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各方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当日受理申请,当日审查,当日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最终解决了这起涉金额数十万元的房屋买卖纠纷。

当天诉前调解当天给付赔款

2023年4月,几名小孩玩火时不小心引发火灾,火势顺势蔓延,将朱某房屋的门、床垫、楼板等烧坏。经过消防员救援后初步定损几千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朱某便将几名小孩的家长诉至江平法庭

“这次火灾是小孩子无心之举导致的,而且也没有造成过大的损失,先不着急立案,我们先调解试试吧!”冯法官说道。冯法官立即联系几名小孩的监护人,并运用“哈亭调解”模式,邀请京族地区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因原告修复房屋的花费大于定损的金额,在调解之初双方分歧很大,情绪较为抵触。调解员便分别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从孩子的无心之失及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等角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多角度分析案件的来龙去脉及法律后果。

最终,双方同意诉前调解,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也当场履行,支付了赔偿款。

租赁车辆引纠纷法庭调解化干戈

2023年初,被告韩某在原告的租车行租赁汽车,双方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明确了租赁的时间和租金等事宜。被告韩某在结束租赁当天并未向车行还车,在逾期数十天后才将车辆归还,不仅未支付逾期还车的租金及违约金,还玩起了“失踪”,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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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被告系京族地区的居民,冯法官邀请了京族地区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凭借着调解员熟悉本地情况的优势,当天便联系上了被告,并顺利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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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解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认知到了自己的违约行为,同意了调解。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签署了诉前调解协议,并向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当场出具了法律文书。双方对法庭高效率地化解矛盾表示赞许。

近年来,江平法庭致力于创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工作上下苦工,一方面整合原有调解资源,激活各方力量,引入哈亭亭长等有威望的民间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形成“哈亭调解”模式;一方面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模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高效率”的特点和优势,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成本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文丨江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