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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墨默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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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7月第2次印刷的《红与黑》一书,一个月内断断续续读完这部50多万字的经典小说。

许是年岁增加的缘故,本次的阅读不急不缓,没有刻意赶进度,随意地翻阅,沉浸在泛黄的书页中,伴着2023年猛烈的日光,晾晒着这部19世纪初30年代在法国巴黎问世的作品,游历在这位被誉为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先河的“现代小说之父”司汤达的文字中。

歌德称赞作者的“周密的观察和对心理方面的深刻见解”;
青年托尔斯泰“对他的勇气产生了好感,有一种近亲之感。”

小说的原型是刊登在当时《法庭公报》是的一桩刑事案件:一位年轻的工匠的儿子,身体孱弱,不适合体力劳动,但酷爱学习,当地的一位神父教他学文化,后经引荐到贵族家当家庭教师,但却与贵族夫人发生恋情后被辞退,从此工作与生活的不顺让这位年轻人归罪于贵族夫妇,于是,在一个礼拜日,先向贵族夫人,后向自己,连开两枪,两人都重伤倒在血泊中......

在毛姆一书《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有一篇《司汤达与<红与黑>》,才发现《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有太多司汤达自己的影子

他认为自己还应该拥有一位不仅可以谈情说爱,其身份地位还足以为他提升中名望的情人。
———毛姆《司汤达与<红与黑>》

在毛姆的叙述中,对司汤达的评价有褒有贬,但通过毛姆的文字,对《红与黑》这本书以及作者司汤达都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书中提及司汤达有两大目标:

其一是成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戏剧诗人。为此他研读专业书籍并孜孜不倦地去看戏,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司汤达“似乎没有什么创造力”,戏剧和诗人仿佛都相差甚远;

另一个目标是做一位情圣,“但是上天在这一点上并没怎么眷顾他。”在毛姆的笔下,司汤达是个矮胖的人,肚子大且腿短,大脑袋薄嘴唇,粗鼻子,小手小脚,皮肤相当细腻,眼睛有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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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自然梳理出《红与黑》的写作动机与雏形,因为司汤达几乎完全不具备编写大量故事的创造力,所以借助真实案例中的事件来构建一部小说是相当明智的选择,在塑造于连这个人物的过程中灌入自己的成长经历及性格特征,栩栩如生地丰富着这部小说的细节,归咎于司汤达敏锐的洞察力。

在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7月第2次印刷的《红与黑》一书的附录中介绍了路易十八和查理十世的统治时期法国的社会风气,法国妇女最大的消遣就是看小说,因为不同的教育程度,便有了为女仆写的小说和客厅小说之分。

在巴黎、鲁昂和法国北方的那些文化水平比南方高的城市里,为女仆写的小说从来不进入客厅。对巴黎说来,再没有比为女仆写的小说中的这种永远完美的男主人公,还有这些天真纯洁、遭受迫害的不增女人更乏味的了。
——《红与黑》附录一

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窥探出1830年法国读者对待小说的态度,他们热衷于环境与服饰等中世纪关于细节的描写,诸如“一个人用两页来描写从主人公所在的那间雅鹿主的窗口看到的景致,用两页来描写他的服饰,再用两页来形容他坐着的扶手椅的式样”,这样的小说十拿九稳可以获得成功。

而司汤达对此感到厌恶,于是乎,读者在《红与黑》这本书中看不到那些繁琐的、矫揉造作的美,而是举止和言语里自然的美,人物性格鲜明的塑造,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都是不同于当时的小说风格。

自尊心极强的于连,心灵高贵的德·雷纳尔夫人及其粗俗的丈夫,德·拉莫尔小姐的虚荣心,正直的本堂神父和市长,以及当时法国上流社会权势的争夺、轻佻的不良社会风气等等都跃然于纸上。

正如毛姆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指出司汤达作为小说创作者缺乏创造力,在《红与黑》中于连与雷纳尔夫人、拉莫尔小姐的幽会都是爬梯子进入楼上房间这些情节都是他自己的经历,不曾撰改一下面目,这也是令人相当匪夷之处,看到了太多司汤达自己的生活影子,更不要说于连的心理活动了。

虽然如此,毛姆仍然肯定《红与黑》这部小说伟大的价值,阅读过程中的独特体验。

因为阅读《红与黑》的过程中恰好交叉阅读毛姆的点评,对司汤达现实生活中有更多的了解,于是在于连身上折射出的自卑多疑、记忆超群、多情细腻等性格不自觉与司汤达勾稽在一起,便有了更为客观鲜活的生动,不似以往啃得艰难晦涩,这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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