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清河门交警大队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查获15辆超载大货车
阜新交警
·辽宁
8月24日,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执法,查获15辆大货车超载。
当天上午9时左右,阜锦高速清河门站附近,联合执法人员发现1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浩浩荡荡驶来。这些车装载的是磷粉和煤,车轮有明显下沉现象,民警迅速喊话示意停车检查。经过在清河门区检查站检测称重,这15辆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吨,但它们实际车货总质量最大的为97.78吨,最小总质量为70.70吨,超限超载比例为99.55%—44.28%。 1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全部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清河门大队分别给予这15辆车的驾驶人罚款500元至2000元不等、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同时,在清河门交警和综合执法人员监督下,对这些车辆的货物进行卸载转运,直至车辆恢复原状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