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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在龙口港收费站开展执勤时,一辆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点5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民警透过车窗发现驾驶人与乘客正在更换座位,便立即上前查看。

民警询问时,驾驶人张某承认自己中午喝了酒,但始终不承认自己驾车。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监控录像,确认正是张某驾驶的机动车。面对证据,张某终于承认了自己酒驾换座位的事实。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结果为2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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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张某却始终无法提供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经过查询,民警发现张某的驾驶证早在2019年已被注销,其行为也构成无证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因驾驶证被注销面临罚款1000元。同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当中。(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