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距离开庭已经过去十几天了,现在还没有公布最终的判决结果,相信现在法官也是焦头烂额,一边是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一边是民意汹汹的一边倒,压力确实是很大,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造成社会舆论事件,就如同前几年的彭宇案一样,成为了社会性的事件。
那在这件事情里面,这个男的到底有没有强奸呢?在我们的分析里面,这个男的即便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但很可能双方也是半推半就。据说女的当时是在生理期,可能是下意识拒绝了,但男方没有停止,最终导致了这场事件。被羁押了100多天,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一般都不会这么去做,因为只要案件出现大逆转,谁都承担不起这个巨大的责任。
就如同南京的彭宇案一样,哪个老太太是不是彭宇撞倒的?答案是,真的是彭宇撞倒的,不然法院也不会这么去判决,因为都是要讲证据的。那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依然是成为一个标志性的案件?因为这件案件造成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就是因为法官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当这句话说出来之后,真相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造成的对社会道德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崩坏了整个的社会道德体系。至此开始,社会上不断地出现了碰瓷的现象,因为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了。
再回到这个大同订婚强奸案里面,如今网络舆论汹汹,至于说男的是不是强奸的事实并不重要了,大家关注的也不是男的有没有实施强奸的行为,而是关注在了骗婚或者女性在婚姻中对物质的索取上面,是对男女之间不平等关系的不满,甚至对于法律中明显偏袒女性的不公正的不满。被强奸后不是第一时间报案,而是先跟对方谈条件,要求男方支付剩余的彩礼和立刻变更房本上面的名字,哪怕是到了派出所,在办案民警面前,还是要求男方写下保证书,让自己能够获得最多的钱财,却并不着急于定男方的罪。说白了,就是男方给钱了,就不算强奸。这不就是典型的奸出妇人口吗?我说你是强奸,你就是强奸;我说你不是强奸,你就不是强奸。
而在司法的过程当中,女性的口述成为占比最大的证据,甚至中国妇女报都发出的激化这种男女之间对立情绪的言论:过去的同意不是同意,同意也可以撤销。这些言论以及这些年来的司法实践,让男性在性同意这件事情上面处于一个绝对的劣势,因为主动权在女性这边,性同意随时可以撤销,哪怕是过了一段时间也可以撤销,从而控告对方的强奸行为,这是在无限制的扩大了女性的性同意权。
如果社会全面的认可了这种价值观,那么会造成什么后果呢?彭宇案让道德倒退,让社会上的碰瓷现象增多;那这件大同订婚强奸案,就会出现骗婚越来越多,非强奸的强奸案越来越多,为了自保,男性对于性方面会出现极为谨慎的态度,甚至对于两性之间的交往也出现了极度保守的状况,对于当前低迷的结婚率和生育率是一个极大的冲击,很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男性的思维很简单,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很多时候我们去看一下,过度去强化女性的一些权利,女性再去过度的使用这些权利,就真的是在保护女性了吗?最终受损失的是哪个群体?就如同职场上面,过度强化女性权益,过度使用国家给予的女性权利,单位只要出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招女性,那对女性来说,得到了权利,却干脆失去了工作,真的是女性的胜利吗?所以,过度去强化某一个性别的权利,特别是女权这方面,损害的往往就是女性的权利,这个没有双赢,其实他是一个双输的局面。你们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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