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个人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328篇文字

骗工资、骗赔偿,虽然涉嫌诈骗,但有些公司活该被骗

选择什么样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决定了付出的代价和承担的风险是什么。

近来,根据媒体的报道,社会上有一群人,专门以骗工资和骗劳动争议赔偿金为生。其中一些,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为由立案侦查了。但是,细究起来,会发现,在那些被骗的用人单位里,多多少少都有“活该”的因素。

有专门骗工资的。

例如:他们找到用人单位,应聘销售岗位,爽快地答应底薪加提成的模式,并且还不要公司交社保。

因为是销售岗位,所以他们找理由不上班,说是去开拓客户了,然后再发一些高大上的展会的背景照片在朋友圈里糊弄公司领导。

就这样,他们可以同时在这十几家公司里面任职。

虽然底薪不多,但是十几家公司加起来也是很可观了。

还有专门骗双倍工资的。

专门找那种人数不多的小公司应聘,同样是不让公司交社保,而是让公司把钱加到工资里面,自己去按自由职业者交。

另外,想尽办法,不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过几个月后,告到劳动仲裁,以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

据自媒体内容,有一个人这样操作,最终是被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发现。仲裁员感觉这个人来了很多次,都是同样的案由,于是查了一下,发现此人几年里面以同样的理由,对不同的用人单位提起了23次劳动仲裁。

其中,有一家用人单位很幸运。公司内部有一个角落的监控摄像头,清晰的拍摄到了公司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时被拒绝的场景。

这些骗工资、骗劳动争议赔偿的行为,固然涉嫌违法犯罪,但是,这些骗术并不高明。

看那些报道,几乎就可以揣摩出那些被骗的公司大致是一个什么管理状态。

你很难想象,那些在管理上相对比较谨慎的公司,会被这种骗术所骗到,更不要说舍得管理成本的公司了。

你会发现,那些被骗的公司都答应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在劳动人事管理上的流程化管理,书面通知这些基本的管理操作也没有。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直接违法的行为。只要守住了这个法律底线,那么前面那些骗招就会遇到很大的阻碍。

假如用人单位懂得以书面信函的方式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骗取双倍工资的招数也基本上会失效。

或者这样说,只要在劳动人事法律管理方面基本合格的企业,就不会被那些人作为主要的目标。

企业法律管理的水平,有高有低,这很正常,但最怕没有底线,没有基本的价值观。管理上没有合规的底线,没有对法律规则基本的认同,就会成为骗薪者的“目标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