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平庸之恶,比平庸之恶更恶劣的是什么?
东野圭吾说:人性最大的恶,就是在自己最小的权力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难别人。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恶意都来自于人们的内心,来自于人们最深处的欲望。”
一个公职人员,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好好在单位上班,跑去做头发。店员因为她头发干劝她不要做头发,她还要发官威让店员等着。上哪儿说理去?
注意看一下理发店监控上面显示的时间,是8月30号的9点40分,而看一下日历你会发现,8月30号,是星期三,而9点40分,又是上班时间。
樊登曾说过:权力的高空会带来空气的稀薄,拥有权力很容易会让一个人迷失自我。
有那么一撮人,在掌握了哪怕一丁点的小权力后,他们就要听好话,看别人的笑脸。而且不管这个好话对自己到底是好还是坏,他也要听,否则他就会利用手上的权力来治你。
这就是权力不受制约之后,展现出来的傲慢和愚蠢。
据@郯城发布 微博,郯城县联合调查组发布9月8日情况通报称,针对网传“一女子滥用职权威胁理发店”视频,郯城县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落实,8月30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王某某在一理发店美发时因不满理发店服务,对店主进行语言威胁,并随后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次日,相关执法部门接到12345热线转办投诉后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研究,对王某某给予记大过处分,对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因工作人员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通报批评。
这次我们必须“盛赞”12345的处理速度,终于高效且务实了一次。而且从之前的报道中看,这位在农业农村局工作女子还能联系到本地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也从侧面印证了“县域权力江湖”的真实性。
最后该女子登门道歉,并请求店员删除视频,而且能够原谅她。在我看来,她这不是道歉,只是怕闹大;她也不是认错,只是怕被追责背锅丢工作。她畏惧的对象,都不是法律,而是监控视频。
在她心里,“权为民所用”、“为人民服务”这两光辉且伟大的理念,可曾有一刻起到过督促的作用?
再说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正草案这件事,从目前的变动来看,此次修正极大地模糊法律界限,同时增加了自由发挥、选择性执行的空间。
假如设置的如此模糊就是为了方便后期好操作,说你伤害就伤害了,说你违法就违法了,那么似乎也说得通。
很多人觉得,达到一定级别或者地位后,可以自由发挥,一手遮天,作威作福。甚至于就连不少基层不入流的小吏,也是这么想的,更是这么做的。
他们期望借用特权碾压自己看不惯的东西,这看不惯的东西,可能有违法违背道德的东西,也可能有影响自己利益的东西。
而这个遮天,不过是谋私利;这个作威,不过是除异己罢了。
幸亏上天是公正的,要记住,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就能怎么对待你;你用什么方式处理事情,你也会被同样的方式处理。
你以为一时的特权能摆平一切,甚至能暂时逃过法律的制裁。但是总会有一天,你也会遇上更大的特权碾压你的权利,到时候你就会哭天哭地也没出路。
这就是权力的互相倾轧,或者说自相残杀。
所以千万要敬畏权势。权为民所用,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而这句话,不是对百姓说的,是对用权者说的。
现在,我们还要谈一个问题:什么是法治?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普遍的服从”基于一种共识:法律,应是全社会每个人的盔甲,而非个别群体肆意妄为的铁手套。如果法律可以“自由发挥”、“选择性执行”,那么,它一定会失去生命。
法律只有获得普遍的服从才有生命,而法律本身必须首先是良法才有可能获得普遍的服从。(斜体部分来自:呦呦鹿鸣)
截止到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关于修正案的意见留言已经突破9万3千条。这些意见本身,恰恰说明人们正在追求法治的另一个向度——“良法”(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在人大网上的这种参与, 是法治进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个进程当然会非常漫长。但今天,我们看到的这9万3千条意见,就是通往正义之路的9万3千块铺路石。
很多人都期盼公平和正义,但是公平和正义自己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他需要你的参与,我的参与,点滴汇聚,才能迎来。要知道,每个人都参与、贡献智慧,让自己的声音被听见,才能让一部法律被良好地制定。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尾吧,王小波在《知识分子的不幸》中曾说:
“我个人认为,无理可讲比尸横遍野更糟;而且,只要到了无理可讲的地步,肯定也要尸横遍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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