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甘肃庆阳,“东城锦绣”居民安置小区位于西峰区温泉乡黄官寨村,这个始建于2013年的小区内,共有12幢楼房,其中11幢早已竣工并且完成入住多年,而与小区格格不入的1号商住楼,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
长达10年来,由于这幢楼长期停工,承建人轮番更换,至今未完工,该项目无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前任村组干部兜售楼房引发的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全村集体背负了5000万高额债务。这笔巨额的债务,将村组的生产发展拖入泥潭,成为悬在村民集体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前任村干部无资质建楼、违法违规开展村务工作,村组集体重大事项未经群众大会决议等行为是酿成僵局的主要肇因。村民呼吁,上级各部门应该重视此事,通过倒查督办等形式,严查债务成因和无资质建楼的决策责任,让肇事人承担责任,而不是让无辜的300多口村民为此“负债”,备受牵连。
村干部向无资质者发包工程,商住楼10年无法竣工
2013年,时任沟畎组负责人的马维贤作为甲方和作为乙方的赵峰签署的《1号商住楼补充协议》中对建设的具体细节做出约定:“沟畎组提供土地10亩,建设工程为12层商住楼。1-2层为商用楼,3-12层为住宅楼。建成后,一、二层商用房留给沟畎组,3-12层住宅房由乙方自行销售”。细究10年前关于“东城锦绣”1号商住楼这份建造协议,发现该项目伊始,就不断出现令人瞠目的情况。
经核查,“东城锦绣”1号商住楼,并未依法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未寻找相关资质公司承建,而是由时任沟畎组负责人的马维贤,直接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赵峰施工。因该项目需垫资进行建设,村组对赵峰施工和垫资能力未进行审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曾长达一年之久。承建人赵峰随后失踪。经沟畎组与冯建学于2016年初左右另行协商,由冯建学继续承建后续的工程,冯建学边销售边建设,最后楼房销售一空,项目却没有建设完成。
承建商无资质的问题,在一份2020年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委员会黄官寨村党总支、村委会签发的交办函中明确印证:“镇纪委核查发现沟畎组审核把关不严,由无资质工队承建东城锦绣1号楼,且建设手续不全,建议村委会及时督促并协助沟畎组补办相关手续。”
“无资质人员建设工程,如果以后这幢楼没有质量保障塌了,出了人命谁来承担吗?”有住户对向楼建设之初的诡异操作充满质疑。
据了解,本属于完整小区的东城锦绣小区,目前小区内也是一分为二,1号楼不归集体物业管理,目前处于三无小区。
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为“对坡组居民安置小区物管中心”,负责人冯经理称,“东城锦绣”小区本是对坡组和沟畎组合建安置小区,但是建设过程中,属于对坡组的11幢楼与沟畎组的“东城锦绣”1号楼不是同一个开发商和建筑商,而沟畎组的“东城锦绣”1号楼至今还没有交工,但是楼房上人都住进去了,但是这幢楼的工程因为各种问题,至今处于烂尾状态,连维修基金都用在工程上,被花掉了。很多房子处于诉讼中,还有房子一房多卖,现在就是交给同一个物业统一管理,也没办法实现。对于本属同一小区,但是1号楼被围栏切割,居民无法从公用大门出行,只能走泥土小道的问题,该冯经理称,由于1号楼各种纠纷不能得到处理,无法整体移交,只有他们的各种诉讼纠纷和手续完善后,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2018年8月7日,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便笺的形式通知温泉乡黄官寨村民委员会称:“你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现已交付住户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现责令你单位尽快按规范程序组织西峰区温泉乡黄官寨村对坡居民点消防、防雷、节能专项验收和预验、竣工验收,并限三日内到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处理。”
如今各级部门要求继任者协办东城锦绣1号楼手续问题,“无资质工队承建、建设手续不全,连个挂靠公司都没有,开发商都跑了,让我们生产队协助办理,根本就办不了。”一位沟畎组继任负责人对此大倒苦水,难度之大,难以言表。
温泉镇综治中心主任郭怀强称,东城锦绣1号楼居民楼未验收,达到了入住条件后,“已经住人了”,但是商铺还在打官司,还在诉讼当中,至于细节,他不愿意多说。
对此,黄官寨村民委员会主任秦仕廉的说法是,“东城锦绣”1号楼至今并未完善,没有交付给村组,而第二任承建人负责管理物业,对于门面房被诉赔的情况,确实属实。门面房房款虽然进了村账户,但是被挪作他用,“让村组老百姓承担这种债务,确实有些牵强”,但是解决这件事的方案至今没有定下来,需要得到区上领导的同意。
商住楼建设期间遭村干部售卖,商住楼深陷债务
在该项目2016年恢复建设后,时任沟畎组负责人的马维贤将正在建设中的、属于沟畎组集体的该楼栋1-2层商铺出售给赵某龙,并约定于2017年5月1日交房。合同约定“沟畎组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门面房,每逾期1天每日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赵某龙全额缴纳购房款21801427元。
因该项目未完工,合同约定的交房、产权办理等手续无法实现,就在2021年4月,赵某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案涉商铺修建在沟畎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沟畎组将修建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商铺公开向社会销售即将本案涉及的1号楼1-4单元商铺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赵某龙,该行为损害了村民集体利益,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上诉法律规定案涉商铺销售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后,解除双方的该楼栋1-2层商业房屋买卖合同、退还已交纳的购房款,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截止2023年8月,沟畎组应向赵某龙赔付本金及损失合计约4900余万元。
针对该事件沟畎组村民的回复: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纪委表示,黄官寨村沟畎对东城锦绣1号楼门面房销售资金21801427元(含维修基金634993元)未进入沟畎组集体账户,由天富亿市民农园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收取。此行为违反《西峰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上述问题建议在债务化解中将涉及资金收回组集体账户。
村集体巨额债务谁之过?亟需被强力督办和倒查
至此,这起在当地引发轩然大波的巨额追诉,最终让村集体深陷泥潭,但是对于村组的数百口村民来说,要为这笔巨额债务负责,到底谁之过?
最近这两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善民生的政策逐步深入人心。但与此同时,一些村组织,以村集体为名进行违法决策甚至酿成败局,或致村民深陷民生负担,但在通往深渊的过程中,无人能阻止一些人带着村集体的利益奔赴伸手不见五指的深渊。
这场公堂对簿最终败诉的村集体,但近5000万追诉成为全体村民的内心血痂,全村村民为此背负着数千万高额债务及利息,村组发展也陷入僵局。“这些钱到底是谁来还?”“难道要算到每个人头上?”“村里有新生儿出生,会不会一生下来就要为村组背上债务?”恐惧和拷问成为沟畎村组群众内心的现实写照。
而所涉居民安置楼,起建至今长达10年,迄今为止未竣工。在村民的言谈间,无不透露出一种无奈和疑虑重重,恐惧和拷问成为沟畎村组群众内心的现实写照。而所涉居民安置楼长达10年至今未验收。这起诉讼争议强烈,群众心神难宁的民生项目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深层内幕?需要更强有力的部门强力倒查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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