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高某某无医师执业资格证,却长期“坐堂问诊”,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不悔改,近日,荔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件详情
2018年3月29日
被告人高某某因在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且本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莆田市某小区内开设医疗场所并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被相关部门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12月19日
高某某因在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再次在莆田市某小区从事诊疗活动,被相关部门罚款人民币七万元。
2022年1月22日上午
高某某仍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莆田市某小区的某内科诊所给沈某某、黄某某等人接诊,并开具处方交由病人,到取药窗口共计付费509元取药。 随后高某某被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其开具的处方笺16份。
2022年12月4日
高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投案。
法院审理
被告人高某某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二次以后,又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高某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上能自愿认罪,系自首,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发现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荔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医疗安全是民生最关切的领域之一,非法行医不仅扰乱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更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抱着求方便、贪便宜、图省事的心态走进街边巷道没有行医资格的小诊所,其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就医要去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切莫心存侥幸,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同时发现非法行医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坚决向非法行医说不。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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