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前期的岢岚镇与岢岚军

——读敦煌所出《诸道山河地名要略》残卷札记之一

冻 国 栋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1996-06-15

伯希和所窃敦煌文书第2511号,即韦澳撰《诸道山河地名要略》(以下简称《要略》)

第二残卷,残存唐河东道晋、太原、代、云、朔、岚、蔚、潞等八州府建置、事迹、郡望地名及人俗、物产诸项。本世纪20年代初,罗振玉氏已对此残卷作有跋语,就其内容、缮写伪夺情况及韦澳撰《要略》之目的等多所论列。近年来,学术界复对此有所释文或校注,不拟详举。“此仅围绕《要略》残卷述岚州下沿革有关苛岚镇、军建置问题,参据相关史志稍加考索,或许有助于加深对唐前期河东军镇演变的认识。

《要略》残卷行143-146记岚州楼烦郡事迹,摘录如下:

143 事迹:后魏置岚州,因以奇岚山为名也,威州144故城,武德中为岢岚镇。大足中加兵三千,其后开元后废之,145李迥秀又加兵至六千人,号为苛岚论者以地为突厥之北146(以下叙郡望地名,略)冲,不可久度。

《太平环宇记》卷41《河东道二》岚州宜芳县条下与此略同,或即袭自《要略》,或与《要略》同出一源。其余有关唐寄岚镇、军的资料,还散见于诸书记载,但互有详略,甚至颇有歧疑。 岚镇未见于魏齐、北周,最早似置于隋大业三年(607),《元和郡县图志》卷

14《河东道三》岚州岚谷县条(《太平环宇记》卷50《河东道十一》岢岚军及岚谷县条路同):

隋大业三年置奇岚镇,压草城川贼路。长安三年,于此置岚答县。景龙年废,开元十二年重置,因岚谷为名。

草城川及草城川路之方位,严耕望先生已有考订①.大致而言,草城川位于寄岚之北,约当今山西五寨、三岔地区,草城川路在交通上则为寄岚北出之主道。于此置镇,扼北出要道,具有战略上的意义。《要略》残卷云“武德中为苛岚镇”(《唐会要》卷78《节度使》岢岚军条、《环宇记》卷41《河东道二》岚州宜芳县条同),当是恢复旧名,非为创制。其相对时间应在武德三年(620)平刘武周、宋金刚之后。

奇岚镇自武德中复置,至玄宗开元间,屡有变化。《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叙河东节度使所统,但有岢岚军名,不言镇、军沿革。《通典》卷172《州郡典二·序目下》岢岚军条云:“楼烦郡北百里,长安中李迥秀置,管兵千人。东南去理所二百五十里。”《元和郡县图志》卷13河东道二·河东节度使总叙同。《旧唐书》卷38《地理志总序》河东节度使条下原注:“岚州,在太原府西北二百五十里,管兵三千人。岢岚军,在岚州北百里,管兵千人。”军名与兵额亦同于《通典》,却不言李迥秀置军之事。检《新唐书》卷39《地理志三》河东道·岚州楼烦郡岚谷县条:

长安三年析宜芳置,神龙二年省,开元十二年复置。有寄鼠军,永淳二年以哥岚镇为栅,长安三年为军。景龙中,张仁 徙其军于朔方,留者号奇岚守捉,隶大同。

又《唐会要》卷78《节度使》岢岚军条:

奇岚军,武德中为镇,永溥二年,改为栅,隶平狱军。长安三年,李迥秀改为景龙中军。张仁亶移军朔方,留一千人充守捉,属大武军。开元十二年,崔隐甫又置军。十五年,李晶又废为镇,其后又改为军。

参据上引两条,可知岢岚镇在高宗永淳二年(683)曾改为“栅”。按“栅”至迟已见于汉代,主要为缘边诸族之城栅。魏晋以后,“栅”作为军事要地的守卫设施屡见记载,如青

溪栅(《晋书》卷7《成帝纪》咸和三年二月丙辰条),陵栅(《水经注》卷25《泗水注》)、盘豆栅(《周书》卷44《阳雄传》)。鲤鱼栅(《隋书》卷48《杨素附从叔文思传》)等即是。那时史籍中往往垒栅、栅垒连称(《粱书》卷1《武帝纪上》;《魏书》卷58《杨播附弟津传》)。唐代有关栅的记载也有一些,如云州之神堆栅、却蕃栅;夏州之永清栅;淮西之陵云栅、新兴栅、道口栅、文城栅、汶港栅;剑南之威蕃栅;等。敦煌石室所出《沙州志》残卷录沙州镇、戌、烽、棚,录如下:

12 寺一:永安。镇二:龙勒、西关。成三:大水、西子亭、紫县西甘五里,武热13金,烽州四,栅二。堡五。西寿昌城八年置。

又敦煌出《寿昌县地境》与此同。据本件,栅列名顺序在烽、堡之间。李荃《神机制敌太

白阴经》卷4《战具类》守城具篇第36文末载筑木栅之法有云:

木栅:为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山河险隘,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且建木为栅,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量长短为阁道。立外柱,外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内七尺又立闱道。内柱上布板为栈,立栏干于栅上。悬门、拥墙、濠堑、拒马,一如城垒法。

这里所说当然只是木栅,分两种情况:一是临时性的御敌设施;一是在山河险隘之地,因多石少土,不任版筑而建木为栅。其营筑法同于城垒,职能也类于城垒。但规模似不甚大。因此《通典》卷172《州郡典二·序目下》列述天下折冲府、镇、戍、关、驿总数,却不及栅。不过,岢岚原本是镇,自非《太白阴经》所述之木栅,可能只是地位下降而已。

岢岚降镇为栅的原因不明。疑与永淳元年(682)突厥阿史那骨笃禄入犯河东有关。这次内侵,直逼并州北境,岚州刺史王德茂被杀,青岚镇大概也受到重创。

永淳二年(683)苛岚改镇为栅大致未历时好久。上举《通典》、《元和志》、《唐会要》、

《新唐书·地理志》并云长安三年(703)或长安中李迥秀置苛岚军。按迥秀,《旧唐书》卷

62、《新唐书》卷49有传(李大亮传后附)。参据相关记载并严耕望先生《唐仆尚丞郎表》

卷4《通表下》、卷18《辑考六下·兵侍》李迥秀条:武后大足元年(701)由风阁舍人迁检校夏侍(兵部侍郎),兼知天侍(吏部待郎)选事,长安二年(702)三月充山东诸州安置军马使,长安三年至四年二月被贬庐州刺史前仍领夏侍。睿宗景云二年(711)冬或明年春由鸿胪迁兵尚,太极元年(即先天元年,公元712年)七月四日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迥秀置寄岚军究竟在何时,不甚明白。假若在朔方道行军大总管期间,则为时太晚,因为在此以前已有张仁愿移寄岚军事,详见下。但系于长安中或长安三年也缺乏充分的理由。因为迥秀充山东安置军马使,“检校武骑兵”,却未及河东。这里只能解释为史籍记载的阙漏。不过,《通典》、《元和志》诸书并系于长安中或长安三年,所依资料未必同出一源,但必有所据。据此将置军时间断于长安中似不致大误。有迹象表明,岢岚置军前可能已复升为镇。

《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岚州岚谷县条:“岚谷,旧岢岚军也。在宜芳县北界。长安三年,分宜芳于罚岚旧军置岚谷县。神龙二年,废县置军。开元十二年,复置县。”本条记载十分含糊,径称“于苛岚旧军置苛岚县”,似乎长安三年置县前已有岢岚军。疑此所谓“岢岚旧军”应为寄岚镇。大致苛岚降镇为栅的时间并不长。据《要略》残卷,武后大足中及以后李迥秀曾两次加兵,“号为苛岚(军)”。“大足”仅一年,大足元年亦即长安元年

(701)。我们相信在大足元年加兵之前岢岚已恢复为镇,至迥秀加兵时则升格为军。长安中岢岚置军之后复有几次置度,观上引《新唐书》卷39《地理志三》岚州岚谷县条、《唐会要》卷78《节度使》苛岚军条可以获见一二,其大略如下:

长安中——景龙中岢岚军景龙中—-开元十二年岢岚守捉开元十二年——开元十五年 岢岚军开元十五年——开元十八年(?)岢岚镇开元十八年(?)——开元末 岢岚军

关于张仁童(仁愿)移军朔方,岢岚为守捉事,《会要》不具年分,新志系于景龙(707-

710)中。据《旧唐书》卷93《张仁愿传》(《新唐书》卷111本传略同):“累迁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神龙二年,中宗还京,以仁愿为左屯卫大将军,兼检校洛州长史。……(神龙)三年,突厥人寇,朔方军总管沙吒忠义为贼所败,诏仁愿摄御史大夫,代忠义统众。"

同书卷7《中宗纪》神龙三年(707)五月戊戌条:“左屯卫大将军兼检校洛州长史张仁壹为朔方道大总管,以备突厥。”则仁愿神龙三年(是年九月改元景龙》五月始领朔方。传又云:

景龙二年(708)春还朝,“秋复督军备边”,旧纪景龙三年(709)八月乙未,“亲送朔方军总管、韩国公张仁亶于通化门外,上制序赋诗。”又《唐大诏令集》卷130景龙四年

(710)五月《命吕休璟等北伐制》提到有仁習,具衔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右武卫大将军等。则仁愿自景龙元年至四年一直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所谓移军朔方恐在此时。但朔方境内以后并无此军名,疑只是抽调,或移后改名。留下的1000人充守捉,号岢岚守捉。又《会要》云开元十二年(724),“崔隐甫又置军”,不见于其他记载。《旧唐书》卷185《良吏

·崔隐甫传》(《新唐书》卷130本传略同)称:“(开元)九年,自华州刺史转太原尹,人吏刊石颂其美政。十二年人为河南尹。”则复置苛岚军应在当年人调河南尹之前。《会要》又云“开元十五年,李晶又废为镇,其后又改为军。”据《旧唐书》卷112《李晶传》:“开元初授汝州刺史,……俄人授太常少卿、三迁黄门侍郎,兼太原尹,仍充太原以北诸军节度使。”《新唐书》卷78《淮安靖王神附晶传》略同。《册府元龟》卷78《帝王部·委任一》亦谓晶(光)“为太原尹,兼太原(以)北军州节度使。开元十七年正月,光(局)表请人朝,帝降书曰:“朔川兵马,飞狐要害,委卿径略,随事防御。比来东夷颇尽,诚款如闻。突厥尝欲侵渔,部落渐移向东,固亦须有备御。……卿若人朝,谁当处置?宜诚此意,且未须来。”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4《河东》曾据《册府》本条置属出镇太原于开

元十五年(727)至十八年(730)条下,严耕望先生《唐仆尚丞郎表》卷18《辑考六下·兵侍》李局条认为:开元十五年或前后一年由兵侍迁黄门侍郎,兼太原尹,充太原以此诸军节度使。”恐十五年(727)或前一年(即开元十四年)兼领太原之说较为可信。晶曾于开元十七年正月表请人朝,未准,大致在十八年十二月宋之悌除河东节度之前方离任9。我想,李属废岢岚军为镇在开元十五年,而在十八年归朝之前复改为军。

据前,《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所述河东道三军有岢岚,《六典》记事止开元二十六年

(738),则系李晶废镇后复改之苛岚军。《通典》卷172、《元和志》卷13、《旧唐书》卷38叙河东道军名虽偶失,但仍记有岢岚军,则该军开元、天宝之际犹存。《新唐书》卷50《兵志》列岢岚为守捉,盖不著开元间复置之事。

《要略》残卷于岢岚(军)下原注云:“开元后废之。论者以地为突厥之北冲,不可久废。"似指开元后岢岚军业已废罢。但何时废罢却不见记载。《要略》作者韦澳为宜宗朝翰林学士、兵部侍郎,《要略》成书上约在大中九年(855),径言岢岚军“开元后废之”,想必宜宗大中朝无此军名。然而在信宗乾符年间却又见岢岚军的踪迹。《旧唐书》卷19下《僖宗纪》乾符五年(878)八月条:“沙陀陷岢岚军,曹翔自率军赴沂州。”同年十二月条:“(崔)季康与北面行营招讨使李钩,与沙陀李克用战于岢岚军之洪谷,王师大败。”《资治通鉴》卷253僖宗乾符五年五月、八月、十一月、十二月条下并胡注所言尤详。直到宋代仍有岢岚军。中唐以后之岢岚军不属本文讨论范围,可暂且不论。这里只是说明,《要略》所云开元后岢岚军被度,似有未谛,大致仍间有复置。

我们还有必要考察一下唐前朝苛岚镇、军的兵额问题,上引《通典》卷172《州郡典二

·序目下》、《元和志》卷13《河东道二》、《旧唐书》卷38《地理志总序》及《通鉴》卷125,玄宗天宝元年(742)正月条并胡注,箭岚兵额均作1000人(不含岚州所辖守捉兵)。这是开元末期寄岚守军的数字,而据《要略》残卷:“大足中加兵三千,其后李迥秀又加兵至六千人。”大足之前,岢岚镇防军数目不详。《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职方郎中员外郎条:“凡天下之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有五。”《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具列上中下镇戍数目之后注云:“每防人五百人为上镇,三百人为中镇,不及者为下镇。”唐初岢岚镇之等级不甚明白,即按中镇计,防人(镇兵)也只有300至500人,大足中加兵徒增至3000人,其后复增至6000人。这是个很大的数字。加兵原因可能与高宗以来河东边防军事形势相关。人所共知,自唐高宗调露(679-680)以来,北边军事形势日益紧张,尤其是永淳之后,突厥连年人犯:河东缘边诸州屡被侵扰,这只需翻检一下两《唐书》、《通鉴》有关记述即可知道。在严峻的形势下,加强镇防军的力量乃是一重要举措,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军、镇的增置;二是在已有军、镇增加兵额。唐前期河东军镇、守捉之设置,年代较明确者至少有如下几例:

大同军 ,调露中(679-680),突厥南侵,裴行俭开置(《通典》卷172;《元和志》卷13;《唐会要》卷78)。

哥岚军 长安中(701-704),李迥秀置(具见前考)。横野军初置在飞狐,复移蔚州。开元六年(718)张嘉贞移于安边郡(蔚州)新治。

云中郡守捉 调露中(679-680)裴行俭破突厥置(《通典》卷172),

其余置年不明的定裹、雁门、楼烦等郡守捉疑并属武后至玄宗开元年间所置。据此,自高宗调露中至玄宗开元前期,河东边防军镇系统业已逐渐形成。可能与此同时,各军镇的守兵员额也有所增加,《要略》残卷所载岢岚两次加兵事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加兵当然不限于岢岚,也不限于河东。我们知道,武后至玄宗开元前期唐边军的数目是十分庞大的。《资治通鉴》卷212玄宗开元十年(722)条下:

先是,缘边成兵常六十余万,(张)说以时无强寇,奏罢二十余万使还农。

这一数字,远高于开元末、天宝初全国49万的镇兵员额°,可能开元十年张说的建议曾付诸实施。所谓“先是”,乃指武后至玄宗开元十年以前。那时河东一带的守兵是多少,史无明载,估计也应高于开、天之际。《册府元龟》卷992《外臣部·备御门五》开元五年

(717)七月辛酉条:

并州置天兵军。制曰:“太原薄伐之地,勾注出电之所,兵戈不可以不习,亭障不可以不备。……宜于并州集兵八万众,置天兵军。并州长史上柱国张嘉员有文武之才,……可充天兵军大使。

关于唐天兵军问题,史籍记载多有讹误,吾师唐长孺先生早有辨正。大体来说,本条所言之天兵军非为镇军之名,而是河东节度所统之全军称号。疑所谓“并州集兵八万众”可能即当时河东镇防军的总额。如果这一推测不误,则河东镇防军约占开元十年以前全境边防

军的近1/7。开元十年,边军罢减12余万归农,河东镇军大概也有所减少。开、天之际,河东节度所领镇军总数为55000人,占全国镇军数的近1/9,仍属“天下雄镇”。而岢岚军兵额的减少可能更早一些,据前在中宗景龙年间业已大部移往朔方。诸书所载开、天之际苛岚军员额1000人,其实也就是“移军”后所留哥岚守捉的兵额。由此可知景龙至开元间苛岚军、镇名号虽屡有变化,但兵额却未见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中宗至玄宗时期,唐河东、朔方一带的边防线有向北推移的趋向,这一趋向自中宗朝张仁愿征镇朔方时已逐渐明朗化。《旧唐书》卷93《张仁愿传》载仁愿改前代以来北守黄河的传统战略,于黄河之北筑三受降城,“皆据要津,遥相应接,北拓地三百里,于牛头朝那山北置烽候一千八百所",据称“自是突厥不得度山放牧,朔方无复寇掠,减镇兵数万人。”以后,随着大军区的设置,最终形成河东、朔方互为“犄角”,共御突厥的布防格局。开元末、天宝初,王忠嗣领朔方,继续推行这一战略。《金石萃编》卷100《王忠嗣碑 称:

公始以马邑镇军守在代北,外襟带以自隘,弃奔冲而蹙国。河东乃城大同于云中,徙清塞、横野,张吾左翼;朔方则并受降为振武,筑静边雪内直。彼独虏巨防周,设崇墉万堵开。

忠嗣开元末已兼领河东、朔方两镇,天宝四至五载,复兼领两镇,并充河西、陇右节度使,所谓“佩四将印,控制千里”。具见《旧唐书》卷103本传。忠嗣碑亦称:“开元之末,拥旄汾代,天宝之始,兼统朔方。”因而在所领军州移军布防,开城拓土,加强北部防线,仅在河东境内即有大同、清塞、横野三军(城)的迁徙之举。大同军原在代州雁门郡,此时北徙至云州云中郡,清塞、横野虽徙地不明,但必然也属北移。这是“犄角朔方”、“张吾左翼”的重要一环。忠嗣碑及旧书本传均盛赞忠嗣在北部边防保境拓土的辉煌业绩,不拟赘引。总之效果是巨大的。而从移军固边、筑城据险等战略举措看,却是张仁愿的继续,景龙中岢岚之“移军朔方”业已透露出这一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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