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阜新市生态环境局致力于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保障效能,采取强化制度设计、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等三项举措,倾力打造“亲商、爱商、重商、暖商”政府部门新形象,吸纳更多外埠企业来阜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选聘社会监督力量

发现营商环境短板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将新一届营商环境监督员选聘范围涵盖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司法机关和营商部门等领域。经过基层选优推荐、意向人选考察、集体会商讨论、官方网站公示、上报省厅审核等一系列选聘程序,22名新一届监督员已受聘上岗,正式履职监督。

聘期内,监督员将受邀参加各类专项行动、信访案件调查、入厂监督帮扶、行政处罚合议等环境执法活动,对执法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助力挖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服务短板和问题,确保在“隐形监督”作用下,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推行公众监督机制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局党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制定出台《阜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监督员责任、权力等内容,为营商环境监督员有效行使监督权力提供有力保障。

公众监督机制的建立,是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监督员”这一桥梁纽带,有效破除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的壁垒,避免了权力寻租与“关系案”“人情案”,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积极开展交流座谈

搜集信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围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阵地建设,广泛征询监督员代表意见建议,诚恳接受并做好意见建议的归纳与梳理,确保整改措施可操作、能落地、经推敲、见实效。

座谈交流中,市生态环境局着重梳理记录好市场主体对于生态环境的需求信息,如实记录企业、群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聚焦“双向梗阻”,精准制定举措,健全长效营商机制,全力破解营商环境建设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