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法院执行局辗转两地,先后驱车到江苏省淮安市、兴化市成功将被执行人的燃气站查封、其名下债权扣留,有力维护了申请人胜诉权益。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安次区法院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某能源科技公司分期给付原告某能源技术开发公司供气费190余万元及利息,但被告某能源科技公司始终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无奈之下,原告能源技术开发公司向安次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安次区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某能源科技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某能源科技公司一直无动于衷,案件一度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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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申请人向执行法官宁学猛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有一所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被执行人与某公司有一笔到期债权。得到消息后,宁学猛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召开部门会议,分析研判、积极部署,进行异地协助执行报备后安排执行员周鹏远、书记员李志浩、安阳3名干警动身奔赴江苏省淮安市、兴化市进行执行。

9月3日,星期日上午8:00,执行干警去往执行的路途中,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干警们经过十三个小时的奔波,终于到达了此次执行的第一个目的地江苏省淮安市,休整一夜后,第二天一早,雨还在下,执行干警们便冒雨来到淮安市被执行人名下的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进行查封,查封工作结束后,又马不停蹄来到兴化市,在兴化市中院执行局的配合下扣留了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至此,案件取得实质进展。

下一步, 安次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针对异地执行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与案件当事人、属地法院对接,做到力量互助、资源共享,有力推进案件执行,促进构建合力破解执行难题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