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某日,市民李阿姨接到自称市公安局的林警官打来的电话,称其涉嫌诈骗并准确说出其身份信息,要求添加李阿姨QQ进行调查。骗子将所谓的“通缉令”发给了李阿姨,期间不断恐吓李阿姨“态度要好、要保密!”,不能告诉任何人。接下来骗子要求李阿姨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找到一家宾馆,连上WIFI,按照对方指示将银行卡内30多万元全部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三天后,当李阿姨再联系对方时,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而拨打电话过去,对方的电话已无法接通,李阿姨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风险提示

公检法机关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点对点地给违法犯罪当事人发送通缉令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

切记: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等形式办案,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 ,更不会让你远程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