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盟书”的发现、发掘与整理情况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
文物 1975-05-31
侯马古文化遗址是春秋晚期的晋国都城遗址。自1956年以来,进行了多次的调查和发掘工作。1965年冬,在侯马遗址的东南部发现了大量的盟书,出土盟书的这一片遗址被称为“盟誓遗址”①。盟誓遗址位于侯马市东部浍河北岸的台地上,距侯马公社秦村大队约一华里,同牛村古城以及和古城有关的铸铜、制石器等作坊遗址相距五华里,与浍河南岸上马古基群隔河相望。面积约3800余平方米。在盟誓遗址附近,1957年、1971年曾两次发掘过埋有牺牲的方坎(兽坑),1972年夏,又发掘出埋有人殉的排葬坑。这些方坎与排葬坑和盟誓遗址都有较为密切的关系。
盟暂遗址的发掘工作自1965年11月开始,至1966年5月结束。盟书是1965年12月出土的。由于发掘工作是在严寒季节进行,冻土坚硬,使少数坑位受到了扰乱,以致有少量盟书混在地层堆积之中②。
盟暂遗址上部的文化堆积比较简单。最上层为30—40厘米厚的耕土层。第二层是扰乱层,土色黄褐,厚20-30厘米,内含有少量汉代陶片和元明时期的釉瓷片。第三层为东周文化堆积,厚10—15厘米,土色找黄,遗物很少,偶有零碎陶片和玉器残件。置誓遗址的长方形竖坑就压在第三层下面,打破了由红褐色土构成的第四层。盟暂遗址的地层堆积情况和附近的祭祀遗址,以及排葬坑等的地层堆积基本上是相同的,因此它们都是属于同一时代的文化遗迹。
经过钻探,在遗址范围内共发现长方形整坑400余处(图一),发掘了326处(包括椭圆形竖坑2处)。这些坑即古代瘗埋牺牲及盟书的“坎”。竖坑底部一般都埋有牺牲,大坑埋羊、牛和马,小坑埋羊和盟书,其中亦偶有牛马者。绝大部分整坑坑底有一个小壁龛,其中存放有一件玉币。根据出土情况看,当年座埋时先在小壁龛中存放玉币,然后再埋牺牲。而埋盟书的小竖坑中却没有发现小壁套和玉币,
盟暂遗址大致可分为甲乙两区。甲区集中在西北部,这里的竖坑一般都较小,而且密集,有早晚打破的情况,盟书都是在这个区城里出土的。面积约132平方米。在这里共有39个坑出土盟书。和盟书相伴出土有牺牲的坑,有羊者30、牛者2、马者1,只出盟书而没有牺牲者仅有6个坑。我们把这片出土盟书的区域哲称为“埋书区”。乙区坑位比较分散,面积稍大,重叠情况少,埋葬的牺牲不仅有羊,还有牛、马等,唯不见有盟书,但在坑17、坑303、坑340的玉币上发现有卜筮辞,我们把这个区域暂称为“坎性区”。在整个盟暂遗址共发掘了326个坎,在所埋牺牲中有羊177、牛63、马19,还有67个坎没有发现牺牲。埋葬的牺牲,其葬姿不一,有俯身、仰身、侧身或左右前后脚分别捆绑在一起的侧身葬,也有部分是活埋的。
在已清理的326座竖坑中,叠压打破关系不多,甲区有10处,其中与盟书有关系者
6处:第一,坑35打破坑176,坑35出有“宗盟类”一氏一家盟书(盟书分类见本文第二部分盟书整理情况),坑176没有发见盟书。第二,坑47和坑48打破坑49,坑49出有“宗盟类”四氏五家盟书,坑47、坑48都没有出盟书。第三,坑67打破坑66,坑67出有“内室类”盟书,坑66不出盟书。第四,坑85和坑87打破坑86,同时坑87又打破了坑98,其中坑85、坑98都出有“宗盟类”四氏五家盟书,坑86出有“宗盟类”一氏一家盟书和“委质类”盟书。第五,坑88打破坑93,两坑都出有“宗盟类”四氏五家盟书和“委质类”盟书。第六,坑154和坑152打破坑159,坑154、坑152、坑159均出有“宗盟类”四氏五家盟书。综观上述六种情况,主要是后三种打破关系值得注意。我们从上述打破关系中可以看到:第一,盟书“内室类”单独出土,不与它类相混;第二,盟书“宗盟类”与盟书“委质类”共同出土;第三,“宗盟类”四氏五家盟书晚于“宗盟类”一氏一家盟书:第四,“宗盟类”四氏五家盟书本身也有先后之分,此乃古代为了一事而反复为盟——“寻盟”的迹象。
盟誓遗址出土文物较为丰富,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盟书。是这次发掘中的主要收获,共有一千余件(包括断残、字迹不清和脱落无字者)。其中可以辨识、并予以临摹者653
件(详见本文第二部分)。
二、用作祭祀的玉币。数量与种类众多,按形状分有壁、环、瑗、鞣、玦、璜、珑、圭、璋、铲(中间有孔)、戈、刀等,还有不成形者,可能是随便用原料切割而成的象征性的形状,也有长形、龟形、圆形、角形以及残碎玉料等不同情况。据山西省地质局化验室的化验报告,它们是用透闪岩,或砂咔岩,或千枚岩,或滑石岩等原料,也就是用一般俗称的软玉、青玉、自玉等制成的。
这些玉币和前面介绍的牺牲是在举行盟誓祭祀时向神(或祖先)所奉献的祭品,即所谓“牺牲”和“玉币”。《左传·庄公十年》:“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侯马盟誓遗址中出土大批玉币,既有制作精美、器形规整的壁、圭、璋,也有制作粗糙不成型的玉器,或者是未成器的玉块、玉片等,就是壁、圭、璋也是形状不一,大小不等,已经成为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这是春秋末期“札坏乐崩”的一个侧面反映。
在玉币中也有不少的器物雕琢纤细,十分精美,很多壁、圭、璋等,被切割成薄片,其薄如纸,表明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琢玉技术有了相当的发展,在当时用简陋的劳动工具,制造了这样优美的玉器,体现了古代工艺高超的技能。
三、陶片。都是在竖坑填土中发现的,数量很少,并且残碎不堪,器形有鬲、盆、罐、盘、豆、孟、板瓦等。这些陶片和侯马晋国遗址出土陶器分期表进行比较③,均属于快马晋国遗址中期或略早的器型,时代应在春秋晚期。
二
自从侯马盟书发现至现在,已发表过十篇研究性文章④,它们对这次的综合整理工作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的。
过去我们公布的资料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有的盟书和土块粘结在一起,没有来得及清理,所以没有把出土的盟书全部公布出来,在已公布的幕本中有些字形不够准确,出土的坑位次序也交代的不够清楚,以致给研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局限。
1973年8月下旬,我们对候马盟书作了进一步的整理,于1974年7月告一段落。在此期间,我们对盟书标本逐件进行了观察,记录了观察日记,对以往的摹本(包括已发表和未发表的)逐件进行了核对,对字形不够准确之处进行了校正,对粘结在土块中的盟书作了清理。在标本中发现了不少新的内容,特别是主盟人“赵孟”的发现(图版壹;3正),给研究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我们在一千余件(完整和残缺的均计在内)盟书标本中选择了六百五十三件,据其原大,重新作了临摹,对新清理出来的作了补充临摹,并按照原来出土坑位的顺序和标本统一编号,集成革本⑥(见后附《侯马盟书临摹登记表》)。除临摹六百五十三篇之外,其余不作临摹者有三种情况:一、标本形体完整或残碎,但字迹全部脱落者;二、字迹隐约不清者;三、虽然有极少数字迹可识,但标本过于残碎,辞句不全,又无新的内容,字形上没有新的体式,书法上又没有新的风格者,则予以登记存目,归入原来坑号的档案中,以备进一步检校。
属于临摹者,根据盟辞的内容作了分类和举例考释与注解。对其单字除了在考释和注解中作必要的解释以外,均另编“字汇”统一隶定:
根据盟辞不同的内容,我们把候马盟书分为四类八种:
第一类为“宗盟类”(图版叁:3)。除序篇为一种而外,并以被盟诅对象的家族多寡分为一氏一家,四氏五家、五氏七家三种。
第二类为“委质类”(图版叁:1、2)。此类盟辞内容中被盟诅对象虽然多至九氏二十一家①,但其盟约之首条则为“质于君所”,并表示再不敢“出入于赵尼之所”,而且没有“宗盟类”盟辞中所特有的“事宗”、“守宫”的约文。此类凡一种。
第三类为“内室类”(图版叁:4)。凡一种。
第四类为“卜筮类”(图版贰:3)。此类内容不是盟辞,是盟暂时关于卜策的记录,不象盟书用朱色书写,而是墨书。卜筮内容除17:1号标本为“卜牲”外,其他二件内容
不明,其中340:1标本,很有可能是卜筮用人的记录,暂不细分,全归于卜筮一类,为一种。除了上述四种以外,还发现有少数残碎的标本,内容特殊,但辞句支离,未能窥其全貌。如T8②:3仅存“永不明于邯郸”一个完整句子。其他85:35和185:9均说不明问题,象这些都归入四类之外的“其他”范围。各类盟书的辞句,都具有固定的体例格调,每一类中除了参盟人名不同以外,其余均雷同,只是往往有脱字和衔字,特别是如“而”、“者”、“之”、“及”等字,往往错为增损,有的甚至有把句子漏掉的,也有故意省掉的,也有把被盟诅人名先后参错的④,也有把参盟人名误写在主盟人名位置上的(图版贰:1),也有个别盟辞中把重要的单字脱漏,从而使文义相反的①,上述这些例子在盟辞中是不少的。特别值得介绍的是“宗盟类”参盟人史陵(驱)旋,仁柳但等三篇(1:40,1:41,1:42),从字体上看均系一个人的手笔,盟辞中凡“赵尼”之尼字均书作“祥”,而且把“敢不開其腹心”均写作“敢不侑阴其腹心”,“以事其宗”均写作“以事嘉",这显然不是偶然的现象。
盟辞中有不少标点符号。在“子孙”、“邯郸"、“之所”合文的后面,标有合文符号,在“君所”二字后面标有重文符号(3:20)。不少盟辞中发现有句标(图版贰:5),在六百多篇摹文中有句标者共四十七例,在“以事其宗”的“宗”字后面三例③,在“助及袁(或奂)”的“袭”字后二例③,“改助”的“改”字后面一例④(可能是误笔)。在篇末结尾用标点者二十九例$。其中漏掉“子孙”二字者十二例。
这一段整理工作虽然进行了十个多月,由于我们水平有限,巯漏之处甚多,有些现象没有来得及详细探讨,还有符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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