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分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关系到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定性问题。司法实践中,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主要看在案证据能不能充分证实,操纵行为是职务行为。
包括:操纵证券行为,资金账户、规模、来源以及交易手段方式有没有超出职务范围?交易业务是否获得控股股东批准同意?个人控制的操纵市场期货账户的归属问题,是个人还是公司账户?收益归属问题等等。
参考案例:(2017)川刑终70号姜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二审刑事裁定书
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姜为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买卖甲醇1501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致使期货价格信息严重扭曲,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破坏期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姜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关于姜为及其辩护人诉、辩称本案操纵期货市场行为是欣华欣公司集体研究决定,以欣华欣公司名义实施的,如有收益也应归欣华欣公司所有,姜为是欣华欣公司总经理其行为系职务行为,故本案操纵期货市场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请求对姜为减轻处刑的意见经查,在案的《关于申请办理套期保值业务的请示》、《关于欣华欣公司进行3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说明》等证据证实,2014年9月欣华欣公司就拟利用期货及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规模控制在保证金占用最大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的套期保值业务申请控股股东批准,但直至案发都未获得控股股东批准同意;同时在案有充分证据证实,本案姜为实际控制操纵市场的42个期货账户中,除了欣华欣公司的账户,还包括姜为的家属等个人账户以及其他公司和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亦包括姜为及其家属的个人资金,累计动用的资金规模高达4.1亿余元,已经远远超出欣华欣公司向控股股东请示但未获得批准的交易资金规模。
因此,本案操纵期货市场的行为不是由欣华欣公司单位决策或批准、体现单位意志的行为,姜为实际动用的资金账户、资金规模、资金来源以及在期货市场的交易手段和方式等均已明显超越其作为欣华欣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范围,故本案操纵期货市场的行为应认定为姜为的个人犯罪行为,对姜为及其辩护人所提本案操纵期货市场应认定为单位犯罪,请求对姜为减轻处刑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罪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 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事风险提示
在金融强监管对资本市场犯罪“零容忍”大趋势下,最高检、最高法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犯罪公诉、判决的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公安部对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中介机构财务造假、虚假证明等犯罪打击也是毫不姑息、一查到底、零容忍从严打击。从刑事风险主体来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主要针对上市公司、高管以及投资机构,对于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行为,除了上市公司外,新的刑法修正案还增加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体,而对于财务造假、虚假证明,则是针对会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实际上,金融强严管下,无论是一二级市场,涵盖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机构,还是证券发行及交易过程行政监管主体,都应当提高执业风险意识,避免法律风险发生。
对于证券违规违法行为,属于行刑衔接案件,更应当将刑事合规和风险防范前置,一旦发生证券危机,应当从证券危机应对和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阶段,由刑事律师提前介入,减少或者避免刑事风险发生,做好救济工作。
康达·金融行刑律师团队基于办案经验和证券犯罪案件行刑衔接特点,由资深刑事律师、行政律师和金融非诉合规律师组成,未来对证券金融犯罪典型罪名涉及到法律问题整理,推出系列普法文章和视频,旨在为证券从业者及证券相关机构提示行政和刑事法律风险,为保障新时代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尽绵薄之力。
康达·金融行刑衔接律师团队
康达·金融行刑律师团队是由康达律所刑事辩护律师、行政诉讼律师和金融证券律师组建的金融领域以行刑救济为优势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团队,专注于证券、信托、基金、财务管理与传承、保险、银行等金融业务与合规、金融业务行政救济与刑事救济和辩护。尤其擅长证券业务的投资与合规、证券违法行政诉讼案件、证券犯罪刑事案件,在证券合规的危机处理、行政调查与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行刑衔接的全流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团队核心优势是从业二十余年行政法律师和刑事律师强强组合,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拥有丰富金融业务服务经验、金融监管经验、司法工作经验,办理过大量涉及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行刑衔接案件,精通金融业务、熟悉监管法规政策、娴熟运用行政救济方式,精准掌握刑事救济和辩护。
同时,秉承团队化和专业化理念,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注重法学专家指导和支持,形成了「法学专家+司法经验+资深律师」组合办案模式,保障大要案承办质量和专业度。
康达·金融行刑衔接法律服务流程
康达·金融行刑衔接律师团队
声 明
康达·科栋刑辩文章仅为交流目的,不代表康达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有法律需求,请联系律师团队。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