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一名女子吐槽自己的邻居,将楼道当成杂物间,一年四季都堆满了东西,秋收的时候放农植物,其余的时间放纸箱。

(素材来源于: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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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年龄不大,由于经济条件不太好,暂时居住在老城区,而这里居住的几乎都是老年人,每层楼4户人家,却只有一个消防通道。

对于年轻人来说,消防意识特别地强,但是女子在这里前后住了4年之久,却一直看到楼道里堆放着杂货,这让她深深地感到了不安。

女子将这个情况反应给了物管,他们上门调查后发现,邻居是一位老年人,他喜欢捡垃圾,但又怕占用自己家里的空间,于是把捡回来的垃圾堆放到了楼道。

物管对老年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整改,说楼道是公用的,不应该占为己有,但是说过了老年人还是依然不改。

后来调解次数多了,物管也没有办法,只能放任不管。

不过后来女子发现邻居更过分,每到秋收时间,楼道不但有杂物,还有玉米、红薯、素菜等,简直无法通过。

于是女子又将事情反应到社区,说这样安全无法保障,让邻居一定要将楼道清理干净。

因为他们每层楼是四户人家,楼上一共还有几十家住户,又都几乎是老年人,假设这些垃圾被点燃,一旦发生火灾,楼上的人无法脱逃。

为此工作人员也多次上门劝解,让邻居即使整改,如果不听规劝,他们将会对邻居进行处罚。

对此大家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他们说这种做法就比较自私了,楼道是公摊面积,大家都出了钱,而不是属于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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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说,这样的老年人真的是无法相处,即使暂时整改了,以后还是会犯的,最好的办法还是远离这样的邻居。

那么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邻居之间应该互相关心和帮助,不能只图自己方便,影响到别人的生活。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另外,楼道是公摊面积,所有权归大家,邻居独自占用,侵犯了大家的权利,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必须立即消除这些隐患才对。

另外,邻居堵塞了消防通道,不加以整改的,会被处罚的。

依据《消防法》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民法典》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女子可以直接找消防,把事情告知他们,让对方要求邻居整改,不然就进行罚款。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