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人社局为深入推进劳动仲裁庭前调解工作,始终秉持“肩担公正系民生,情理共融促和谐”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水平,持续优化调解仲裁服务,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悉,贾某于2021年10月19日入职某幼儿园处工作,任体能教师一职。幼儿园从入职至2023年3月21日都未与贾某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贾某于2023年7月7日,以下学期不再开设体能课为理由被幼儿园单方面辞退,并移出工作群。无奈之下贾某于2023年9月19日向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

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后,快速展开调查,积极组织调解,通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仲裁调解文书,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湖滨区仲裁院高效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9200元,该案从立案时用人单位连法律文书都不愿意接收,到结案时双方握手言和,历时仅14天,做到了“ 快审”“ 快结”,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近年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社局坚持“三优”(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三快”(快立、快审、快裁) 原则,实行全流程优先处置,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也逐渐打造出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正能量队伍。(侯林峰 代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