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以色列惨遭哈马斯敢死队的袭击,大量平民伤亡,一千多人被劫持为人质。于是以色列进行了大规模军事动员,在对加沙进行空中轰炸的同时,其地面部队也已展开了进攻。但是以色列军事行动存在着诸多悖论。
首先是目标悖论。以色列声称其军事行动要实现的目标有两个:第一,彻底消灭哈马斯武装;第二,解救人质。然而这两个目标是矛盾的,即不能同时为真(实现)。要彻底消灭哈马斯,就无法有效解救人质,因为哈马斯不会那么傻,自己宁愿被打死也要让人质好好活着。同理,要有效解救人质,就不能彻底消灭哈马斯,否则也就不叫“人质”了,哈马斯至少要让一部分人质陪葬。
其次是手段与目标的悖论。以色列以彻底消灭哈马斯为目标,但是其手段极其残酷。军事打击加沙地区造成数以万计的平民死亡,其中有几千名儿童。这就进一步增加了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的仇恨,就会“驱使”更多的巴勒斯坦人成为哈马斯一员,因为哈马斯作为一个组织,其产生的基础是仇视以色列的思想意识和情感。以色列的暴力行径最有效地促使“仇以”意识在巴勒斯坦人,甚至阿拉伯人中实现了更深层次的社会化。也就是说,以色列军事行动一方面旨在彻底消灭哈马斯,但同时又客观上“催生”了更多的哈马斯成员。可以肯定地说,即使以色列把加沙的人全部杀光,也不可能彻底消灭哈马斯,相反还会产生更多的哈马斯(成员)。这就是手段与目标的悖论。
再次是身份悖论。以色列对加沙的军事进攻,原本是以所谓恐怖活动的受害者身份发起的,但是由于其过度使用武力、“集体惩罚”、无差别地大规模屠杀,反而使自己变得更像恐怖组织。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反对以色列加沙军事行动的决议,虽然没有约束力,却在以色列不听劝阻时有力构建了以色列的恐怖组织身份,使以色列整个国家受损,整个民族受损。
鉴此,以色列的明智之举应该是接受国际社会的呼吁及时收手,与哈马斯早日展开谈判。所谓停战就是向哈马斯投降的说法是错误的,在主要因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领土而产生的巴以长期冲突的每一个重要环节上,早已很难用“投降”这个词来评判给局势降温的行为。甚至可以说,只要以色列作为占领者的类属身份没有消除,其给局势降温的任何行动都不能称作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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