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岳小议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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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中东局势,说出所思所想

  • 巴以新一轮冲突爆发后,阿拉伯国家民众的相关立场
    由于哈马斯反以意识形态比较激进,具有穆斯林兄弟会背景,且与伊朗领导的“抵抗轴心”关系密切(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大多数阿拉伯国家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哈马斯没有多少好感。但是以色列在加沙的暴行,一方面使广大阿拉伯民众对以色列的反感迅速增加,另一方面也使他们对巴勒斯坦人的关注与同情迅速增加。阿拉伯世界爆发了支持加沙巴勒斯坦人的大规模抗议活动。除了街头示威,整个中东地区的公民都在抵制与以色列有关联的企业。同时,阿拉伯民众对同以色列关系正常化的国家的好感度大为减弱,却对伊朗,特别是其精神领袖哈梅内伊的好感度大为增加。例如,在突尼斯,调查显示,对强烈反对以色列的伊朗领导层的支持率有所上升。袭击发生三周后,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的支持率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了沙特王储穆萨勒曼和阿联酋领导人扎耶德。分析师和官员可以有把握地认为,该地区其他地方民众的观点已经发生了类似于突尼斯发生的变化。 2020年达成的“亚布拉罕协议”使阿联酋、巴林等国同以色列实现关系正常化。但是,巴以新一轮冲突后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只有27%的阿联酋人和20%的巴林人支持该协议。在每个国家的每个民意调查中,公众舆论都强烈反对与以色列的关系正常化。巴以新一轮冲突爆发后,巴林和卡塔尔还出现了抵制与以色列有关联的企业的新呼吁,海湾国家反正常化行动派死灰复燃。巴勒斯坦事业远没有退居次要地位,现在已经成为阿拉伯世界的前沿和中心。华盛顿研究所去年11月14日至12月6日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几乎所有人(96%)都同意此提议,即“阿拉伯国家应该立即断绝与以色列的所有外交、政治、经济和其他联系,以抗议以色列在加沙的军事行动。” 由华盛顿阿拉伯中心和阿拉伯研究和政策研究中心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在16个阿拉伯国家所做的调查发现,巴勒斯坦事业是阿拉伯世界的问题,这一广泛共识在沙特阿拉伯、阿尔及利亚、约旦、埃及、苏丹、摩洛哥、突尼斯和伊拉克等国家尤为强烈,超过90%的受访者表示同意这一观点。在以色列对加沙的军事行动之后,一些国家的公众舆论也发生了重大转变。比如,在苏丹,认为巴勒斯坦问题是所有阿拉伯人都关心的问题的受访者比例从2022年的68%上升到了最近一次民意调查的91%。同样,在沙特阿拉伯,这一比例从2022年的69%升至95%,而在摩洛哥,这一比例从2022年的59%飙升至95%。这些调查结果强调了最近的事件对阿拉伯世界公众对巴勒斯坦事业的看法的深刻影响。 该调查进一步强调了所有被调查国家的公众舆论的显著转变,尤其是对承认以色列的态度。特别重要的是,沙特阿拉伯反对承认以色列的个人比例大幅上升,从2022年民意调查的38%上升到当前调查的68%。在其他国家也观察到了类似的显著增长,如摩洛哥,反对率从67%上升到78%,苏丹从72%上升到81%。值得注意的是,来自约旦、(巴勒斯坦)、埃及、摩洛哥和苏丹等与以色列签署了和平协议的国家的大多数受访者反对各自国家承认以色列。这种情绪在约旦、(巴勒斯坦)和埃及尤为明显,这些国家民众几乎一致反对承认以色列。 一系列调查还发现,阿拉伯民众普遍反对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在人权等方面的“双重标准”,他们对西方西方国家的好感度大为降低,同时对中俄伊的好感度上升。
    环球视角
  • 以伊循环军事报复表明“拖美下水说”不靠谱
    对于以色列对伊朗的种种主动攻击行动,远的不说,如近期的轰炸伊朗驻叙使馆(致多名伊朗军官死亡)、对参加伊朗总统就职庆典且身处该国宾馆的哈马斯领导人哈尼亚实施定点清除,很多国际问题分析人士就以色列的攻击原因常做的判断是“拖美国下水”。这种判断似乎是有道理的,其逻辑是:以色列对伊朗采取军事打击行动,这样会使伊朗采取报复或自卫行动,于是大规模以伊冲突爆发;大规模以伊冲突爆发后,美国必然会加入其中,支持以色列,并进而和以色列一起推翻伊朗的神权政权,建立一个西方式所谓民主政权,这样伊朗就会成为美西方的附庸,并与以色列友好相处;这样以色列就可以独霸中东,美国则可以专心致志应对大国挑战,继续保持其唯一超级大国地位。 但是,以伊多轮军事循环报复表明,这种判断并不正确:以色列的相关军事行动并没有导致以伊大规模军事冲突,从而美国也无“水”被拖下。 “拖美下水说”有许多逻辑上的缺陷,最根本的是,它是一种目的论解释。目的论解释模式尽管被经常使用,但是它却是不符合逻辑的解释,因为“目的论解释不是像归纳科学那样根据过去发生的原因去解释现在和预测将来,而是以将来的结果(甚至是可能的结果)中所体现的目的或功能来解释现在或过去的现象”。说到底,这种解释的“逻辑依据”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后件式,即所谓“回溯推理”,但是这种推理尽管有用(如破案人员常用,且有时推出的结论是正确的),却是无效的。 关于哈马斯去年10月7日发动对以色列的突袭的原因,较为普遍的解释是:突袭是为了阻止美国推动的沙特和以色列关系正常化。这是一个典型的目的论解释,它貌似很有说服力,但是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因为相关事实表明哈马斯早在数年前就开始着手准备此类袭击,也就是说,哈马斯规划此类袭击时,“亚布拉罕协议”还没有出现,更不用说沙特拟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了。 除了其不可靠的目的论解释属性外,“拖美下水说”还含有至少如下几个错误预设:预设伊朗把国家尊严置于国家生存之上,不怕与以色列大打;预设在对伊朗采取行动上,以色列完全可以独立于美国而自由行动;预设以色列有能力让美国做美国不愿意做的事。 总之,由于“拖美下水”说实际上是一种目的论解释,而且其含有多个错误预设,所以经不起实践的检验。
    环球军事圈
  • 以总理对伊朗民众的讲话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以色列斩杀了真主党领导人纳斯鲁拉之后,非但没有减弱对黎巴嫩的打击,反而对黎发动了,用以色列领导人的话说,有限规模的地面军事进攻,表现出要打垮黎巴嫩真主党的架势。 在本轮对黎攻击前的9月24日,以色列领导人声称以色列决意改变其北部战线的力量平衡。改变力量平衡的传统手段除了提升自身实力(最重要的手段)外,还有:分而治之、领土补偿、建立缓冲国(区)、组建军事同盟、建立势力范围、进行干涉、外交上讨价还价、用法律与和平方法解决争端、裁军、军备竞赛、战争等。 以色列定点清除真主党领导人和接下来的地面军事进攻想必是其以战争手段改变北部战线力量平衡的具体实践。以色列要通过战争实现其改变其北部战线力量平衡的目标,还需要其他手段作为中介,这些中介性手段主要是:建立缓冲区或/和领土补偿。即以色列极可能在试图通过战争手段击垮真主党,然后在黎南部领土上建立缓冲区或干脆占领黎南部部分地区,从而实现其北部力量平衡的改变。显然,以色列改变其北部力量平衡的关键是击溃真主党游击队。 但是,如果真主党游击队被击溃,这将使以伊朗为首的“抵抗联盟”整体受损,伊朗等将无疑面临唇亡齿寒的威胁(其实,以色列军事打击真主党的目的之一也的确是为将来极为可能的军事打击伊朗扫除障碍,因为以色列一旦同伊朗开战,伊朗必将利用真主党攻击以色列)。因此,伊朗不会对以色列对真主党的毁灭性打击视而不见,而且在哈马斯领导人哈尼亚被杀后,伊朗本就誓言报复。在以军进逼黎巴嫩的情况下,伊朗已经几乎退无可退。 促使伊朗下决心再次对以色列发动导弹袭击的动力很可能是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对伊朗民众的视频讲话。在讲话中以色列向伊朗民众伸出温暖的手,鼓励他们推翻伊朗政权,以自然恢复伊朗与以色列的友好关系。以总理这种试图对伊朗进行分而治之、政权更迭的策略很可能适得其反,因为它在加沙等地一系列“流氓国家”做派,遭到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的普遍反对,伊朗人民对其发出的“号召”,如果不嗤之以鼻的话,也至少会无动于衷。但是,他的“号召”很可能使伊朗政权极为恼怒,而最终再次发动对以色列的导弹袭击。
    环球视角
  • 《形式逻辑》(第六版)中的错误之二——逻辑错误
    这里的逻辑错误包含两种,一种是在解释说明过程中犯的逻辑错误;另一种是对某些逻辑知识的错误认识。 先谈一下第一种逻辑错误,即在论证和说明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逻辑错误。比如,在第213页,讨论“间接论证”这部分内容时,就出现了“自相矛盾”的错误。本页第一段有如下说明:“间接论证又称反证法,它是通过论证反论题的虚假,从而判明我们所要论证的论题真实的一种论证方法。”本页第三段又指出:“为了进行间接论证,最关键的是要论证反论题的虚假(即否定反论题的真实)。为此通常采用两种方法:归谬法和穷举法。”由此可见:间接论证和反证法是同一关系的概念;穷举法不是反证法,从而也不是间接论证,它只是与归谬法并列的,在间接论证过程中用以证明反论题虚假的方法之一。但是,本页倒数第二段又有如下说法:“还有一种经常运用的反证法是穷举法。穷举法就是列举出除我们所要论证的论题外还可能成立的其他各种不同论题,然后根据事实或推理将这些不同论题一一予以否定,从而证明我们所要论证的论题为真的一种方法。”在这里又明确地把穷举法说成是反证法的一种。这就是说,本书一方面说穷举法不是反证法,另一方面又说它是反证法。这就产生自相矛盾的错误。 本教材在谈到“循环论证”问题时,出现了一些逻辑知识方面的错误。这可能是本书中“危害”最大的错误。在本书第五版中我就发现了此错误(估计在以前的版本中也存在),本以为在第六版中会做出改正,但事实是并没有改正。在第216页有这样的表述:“在同一论证过程中,论题与论据不能互为论据,否则就会犯‘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书中随后举了两个循环论证的例子。第一个例子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第二个例子却有问题。第二个例子出现在第217页第二段,内容如下:“又如,有人试图以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这一现象来论证地球是圆的。但是,若问为什么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呢?这又有待于‘地球是圆的’这一判断被论证。由于这个论据的真实性还得依赖于这个论题的真实性的被论证,因此,这样的论证等于是绕了一个圈子,结果仍然什么也没有论证。” 但是仔细想来,这个例子并没有犯“循环论证”的错误。我们可以先把例子中那个论证的结构梳理一下。前提(理由)是: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结论是:地球是圆的。由于在该前提中不含有结论中的任何一个词项,因此这个推理不可能是直接推理,即不可能是“以一个命题为前提而推出结论的推理”。这就是说,上面的例子应该是省略了一个前提的复合推理。根据已知前提和结论的特点,可以推断省略的前提大致为:如果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那么地球是圆的。这样一来,例子中的那个论证的结构就可以表示为: 省略的前提:如果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那么地球是圆的 已知前提: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 结论:地球是圆的 此论证的真实性取决于省略的前提是否真实,因为已知前提的真实性已经是得到经验验证的。所以,教材中所举的例子根本不是什么循环论证。教材中例子类似于此论证:小明的成绩优秀,所以小明学习努力。但是,我们不能说:“如果要问小明成绩为什么优秀,又有待于‘小明学习努力’这一判断被论证,所以这是一个循环论证。”实际上,它只是省略了类似“只有学习努力,才能成绩优秀”,这样一个前提而已。
    动笔读书圈
  • 《形式逻辑》(第六版)中的错误(一)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编写的《形式逻辑》(第六版),作为一部曾经获得不小荣誉的教材,长期以来为我国的形式逻辑课程的教学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是,尽管已经是第六版,该教材还仍然存在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如果得不到适当处理,会对本课程的教学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指出相关错误,以期该教材能够得到改进,进而更有效地服务于形式逻辑教学。该教材的错误有语法方面的、逻辑方面的,也有制图等方面的。多数错误是疏忽造成的,但是也有一些错误是由于错误的认识造成的。后者负面影响更大,更有改正的必要。 《形式逻辑》(第六版)(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编:《形式逻辑》(第六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是笔者教授形式逻辑课程时所使用的教材。此教材的第四版曾于2011年荣获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第五版于2021年被指定为首批上海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即便有如此高的社会评价和荣誉,在使用教材第六版进行教学的过程中,笔者还是发现了教材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它们的存在无疑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困惑,有些甚至会误导他们,因此很有必要把它们指出来。总的来看错误有三类。 一、语法错误 语法错误首先是标点符号使用错误,或者没有跟进新的用法规定。典型的是顿号使用错误。比如:例如,“中国革命的逻辑”、“事物的逻辑”(第二页第二段第三行),比如,“学点文法和逻辑”、“中学生要学点逻辑”(第二页第二段倒数第二行)。根据《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上面摘自教材中的两个以楷体字标示的句子中的顿号是不应该出现的。书中类似顿号用法错误还很多,比如,第三页第二段第一行及最后一段第二行、第六页最后一行、第七页第三行等等,都包含此类问题。 其次是用词错误,其实也算是一种概念内涵把握不准的逻辑错误。例如,“……作为形式逻辑主要研究对象的思维形式结构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乃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第九页第二大段)。“正确性和有效性”应为“正确和有效”。又如,“部分对象何以具有某种性质的客观原因和内在必然性”(第166页第二段倒数第二行),以及本页最后一句“对象何以存在某种性质的必然原因”。在这两句中,“何以”一词明显多余。 再次是句子表达错误(也含有论证方面的逻辑错误)。例如:“任何一个正确的思想或理论,都必须有严密的逻辑论证。只有经过逻辑论证的思想才有说服力,才能收到‘以理服人’的效果。因此,思维具有论证性,这是正确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第208页第一段)。引号中共有三个句子,第三个句子——“因此,思维具有论证性,这是正确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问题很大。从形式上来看,本句的“这”应该指前面的“思维具有论证性”。那么“这是正确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就等于“思维具有论证性,是正确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思维具有论证性,是正确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显然是一种错误表达。正确的表达应该是:“具有论证性,是正确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而且,说“思维具有论证性”,也是不正确的,因为错误的思维很可能不具有论证性。第三个句子由于以“因此”开头,因此它应该与前面两个句子构成一个论证,它自身为论点或者说结论,前面两句为论据。但是,综合三个句子的意思来看,第三句只是对第一句的重复表达,前两句本身就构成了一个论证:第一句为论点,第二句为论据。前两句构成的论证中,省略了一个类似“思维要有说服力,要收到以理服人的效果”之类的前提。因此,这三个句子合理的表达应该为:“任何一个正确的思想或理论,都必须有严密的逻辑论证。具有论证性,是正确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因为,只有经过逻辑论证的思想才有说服力,才能收到‘以理服人’的效果。”
  • 军舰罕见穿越台湾海峡,德国是何居心?
    9月13日,德军舰不顾中方反对,执意穿越台湾海峡,德方高官声称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德舰过航系行使“航行自由”权利。德国的做法其实是严重侵犯我国主权的行为,对此我外交部发言人有清楚的说明。 那么德国为什么要坚持这样做呢?特别是,为什么其多年来都没有这样做,而今年却非要这样做呢?从现实主义特别强调国家对“自主性”和“影响力”的追求出发而进行思考,这里的直接原因可能与俄乌冲突有关,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可能与德国的野心有关。 德国19世纪末以来一直是世界主要大国,两次世界大战均与该国有密切联系。在美苏两极格局下,其作为战败国虽然国际地位相对下降许多,但是其经济发展迅速,仍然是不可小觑的国家。在两德统一、冷战结束、苏联解体后,立即引起了关于“欧洲的德国”还是“德国的欧洲”的讨论,这显示世界各国对统一后德国影响力提升的关注。 统一后,德国虽然低调,但是它其实是期盼“德国的欧洲”这一结果出现的,是隐藏着野心的。这一点可以从冷战后,欧洲一体化步伐加快,以及欧盟迅速东扩看出来。西欧在这两个方向上的努力,德国的作用都是很关键的。加速欧洲一体化,比如建立欧盟、欧元区等,主要是为了获得德国对美国的“自主性”,而欧盟的东扩则主要是进一步遏制俄罗斯,扩大德国的“影响力”。据说,在欧盟东扩方面,德国同法国是有矛盾的:法国曾主张把地中海方向作为西欧扩展的重点,但是德国坚持东欧方向为扩展重点。 俄乌冲突爆发后,德国觉得其欧盟东扩遏俄计划受阻,如果俄罗斯取胜,那么其“德国的欧洲”目标将无法实现,因此,在援乌抗俄方面其表现得相当积极。当然,德国明白抗俄的关键是美国。但是,同时美国也明白,虽然把俄罗斯打败从近期看对美德双方都有好处,但从长远来看对德国的好处远远多于对美国的好处,甚至可能对美国不利(会使德国坐大欧洲)。这势必负向影响美国援乌力度和决心。另外,德国也明白,俄罗斯难以被打败的主要原因是东大的“中立”。 于是,为了提高美国援乌的意愿,德国不得不在抗衡被美国看作最大对手、被俄视为最强后盾的中国方面多出一些力。这才有了几十年一遇的德舰不打招呼、不听劝阻穿越台湾海峡事件。
    环球军事圈
  • 以色列同黎巴嫩真主党的冲突大幅升级可能性较大
    黎巴嫩真主党虽然较难使以色列陷入全面战争,但是由于其邻近以色列,而对以色列构成较大的安全威胁,以色列有并早已明确表达了对其发动毁灭性打击的意向。但是黎巴嫩真主党并不愿意使自身陷入对以色列的全面战争,其对以军事行动主要是为了惩罚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暴行,而且其对以军事行动的打击目标主要是军事目标而非平民聚集区。对真主党来说,冒着全面战争的风险要付出高昂的政治代价:黎巴嫩仍在遭受毁灭性的经济危机和长达数年的政治真空,它面临着来自社会其他阶层的巨大压力,要求它不要把国家拖入更深的危机。在黎巴嫩南部,数以万计的真主党支持者被以色列几乎每天都发动的袭击赶出家园。 尽管如此,黎以之间冲突升级的可能性是较大的,换句话说,以色列对黎巴嫩真主党发动比之前更大规模甚至毁灭性的打击,从而使其陷入全面战争的可能性较大。自从真主党游击队于10月8日开始向以色列开火以来,以色列官员就认为自己已经与真主党交战了,尽管目前冲突的强度仍然相对较低,但是即使在目前的敌对状态下,这场战争也迫使数以万计的以色列人逃离家园,摧毁了以色列境内500多座建筑,并造成至少49名以色列人死亡。缺乏将流离失所的以色列人送回家园,包括学生秋季返校,的解决方案,这对以色列来说是一个战略挑战,这可能成为以色列升级对黎巴嫩战争的重要诱因。10月7日哈马斯的袭击彻底改变了以色列对外部安全威胁的看法,使其不太可能接受真主党在其边界上的永久威胁。另外,真主党的武器库的存在也可以威慑和惩罚以色列对伊朗核计划的军事打击,因此,要防止一个对以色列构成生存威胁的拥核的伊朗出现,即在对伊朗核设施进行先发制人打击前,以色列需要摧毁真主党的报复能力。以色列军方和情报官员警告说,随着伊朗目前在核浓缩和武器化方面取得进展,他们可能需要在六个月内对其核项目采取行动。据报道,现在以色列已经普遍同意,在不久的将来的某个时刻,消除来自真主党的威胁将是确保以色列安全的必要条件。 限制以色列对真主党开战的因素,可能包括弹药供应、以色列经过一年战争后的经济、国际合法性、国内合法性以及以色列战略纵深的缺乏等。其中国际合法性(各国、各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民众的认可度)对以色列的影响很大,加沙冲突期间,国际上包括美国国内出现的反犹浪潮尤其令以色列不安。
    环球军事圈
  • 昨晚出于个人兴趣,我通读了一篇发表于我国一权威期刊上的论文。该文集中探讨了现实主义。作者声称其主要目标是纠正人们对现实主义的诸多误解,从而加深对其的理解。但遗憾的是,作者在“纠正”的同时,也在“误导”,因为他对现实主义的诸多看法(理解)本身也是错误的。其结果可能是:使初涉国际关系理论的人更加困惑。我计划在某个适当时候,把其对现实主义的错误理解一一指出来。当然,不能排除我的理解也是误解。但是,我会有详细论证,届时交由读者去评判。
  • 巴以战场新走势
    目前为止,以军仍在加沙地区展开相关活动。不过,据8月29日消息,以色列军方和哈马斯已同意把加沙地带划分为三个区域,各暂停战斗三天,以便为64万名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根据协议,首先在加沙地带中部停火三天,然后在加沙地带南部停火三天,最后在加沙地带北部停火三天。停火从9月1日开始。 但是,以色列否认了上述说法的准确性,称只是在以色列规定的安全区内进行相关接种活动。以色列在加沙军事活动并没有暂停。非但如此,当地时间8月28日早些时候,以色列军方称,以军在约旦河西岸北部城市杰宁和图勒凯尔姆展开军事行动。这次军事行动的特殊之处是规模大、范围广、时间长。当天稍晚时,巴勒斯坦卫生部门表示,以色列军方当天在约旦河西岸杰宁和图巴斯难民营的行动已造成10人死亡(目前以军仍在展开行动,造成了更大伤亡)。以军在约旦河西岸的行动使正在沙特访问的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被迫缩短行程返回巴勒斯坦,以密切跟进局势发展。以色列方面声称,其在约旦河西岸的军事行动,是对巴武装分子恐怖活动的回应,他们活动的背后有伊朗的影子。 新一轮冲突爆发以来,约旦河西岸的以色列定居者已经很大程度上武装成为准军事组织,与在加沙行动的以色列国防军进行配合。他们在约旦河西岸主动地驱离巴勒斯坦居民,甚至向他们发起武力攻击,以不断扩大其“地盘”。尽管以色列已经对拉法展开了军事行动(可以说已经踏平了整个加沙),也尽管哈马斯已经遭受了用以色列官员的话说毁灭性打击,但是以色列从加沙撤军目前仍然看不到明显希望。因为从以色列针对约旦河西岸所采取的法律上、军事上以及政治上的一系列行动来看,其拟借本轮冲突侵吞尽可能多的巴勒斯坦领土,试图不但从政治上(7月中旬以色列议会投票否定“两国方案”。宣言性的,无法律意义),而且从地理上否定“两国方案”。那么,对于加沙地区,以色列也将设法进行军事管控,而不会轻易交由巴勒斯坦任何组织管理,即使后来同意交给某个或某种巴勒斯坦组织管理,以色列也必然不但会要求该组织中排除哈马斯因素,而且还将要求自身维持对加沙的军事管控,特别是对费城走廊的控制。 而且,从暗杀哈尼亚的行动来看,以色列似乎已经把“消灭”哈马斯置于解救人质之上。由于哈马斯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极端反以的意识形态,因此这种意识形态不消灭,哈马斯就不可能被消灭。而以军在加沙违反人道的军事行动可能会促使更多哈马斯产生。对此,以色列不会不清楚。在此情况下,以色列声称把消灭哈马斯作为军事行动的目标很大程度上是在说谎,它是想以此目标作为维持其在加沙军事活动的借口,即以军事力量控制加沙是真目标,而消灭哈马斯这一所谓目标仅仅是工具。只要哈马斯对以色列采取某种打击行动,以色列都会说:目标没有实现,军事行动因此也不会停止。而且声称以消灭哈马斯为目标,还可以为以色列在其他地区,比如约旦河西岸,甚至其他国家,采取军事行动提供理由。由于有美西方的袒护,阿拉伯国家缺少凝聚力、慑于美以的实力且对伊朗心存疑忌,中俄又都忙于自身周边核心区的事物,因此国际社会对以色列的压力不足以改变其目标计划。巴以新一轮冲突持续至新的一年可能性很大。
  • 以色列为什么要控制费城走廊?
    巴以新一轮冲突已经持续了快11个月了,目前仍不见尽头。非但如此,日前以色列又在约旦河西岸发动规模空前的军事打击行动。在冲突进行期间,由美国、埃及、卡塔尔为中间人的间接谈判也一直在进行,期间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没有取得使战火得以真正停下来的重大成果。 目前,谈判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是费城走廊问题。以色列坚决要求控制费城走廊。对此,哈马斯、埃及坚决不同意,据说美国也不支持。 费城走廊是加沙和埃及之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9英里长、300英尺宽的缓冲地带。根据1978年签署的《戴维营协议》,费城走廊是一个非军事区。在以色列国防军于2005年单方面撤出加沙地带之前,费城走廊一直处于以色列的控制之下,周围布满了带刺的铁丝网和混凝土块。2005年埃及和以色列签订的《费城协议》授权开罗在缓冲区埃及一侧部署一支由750名埃及边防警卫组成的特遣队。这些边防军是自1967年战争以来第一批在该地区巡逻的埃及士兵。在走廊的另一边,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安全部队从以色列人手中接管了控制权。但是仅仅两年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就失去了对走廊的控制,在2007年法塔赫和对手哈马斯发生冲突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被赶出了加沙。作为回应,以色列实施了陆地、空中和海上封锁,并对哈马斯控制下的巴勒斯坦飞地实施禁运。加沙地区也从此变成了最大的露天监狱。 以色列在加沙展开军事行动,最核心的目标是使加沙地区不再对以色列构成安全威胁。其所声称的消灭哈马斯、解救人质等所谓目标,其实都是为实现此核心目标服务的。很大程度上,把消灭哈马斯作为目标只是以色列持续推进,甚至扩大,其军事行动的借口。而所谓解救人质目标,在以色列炸死哈尼亚之后,其优先性就已经开始低于“消灭哈马斯”了。 既然核心目标是加沙地区不再威胁以色列,那么除了打击现有的哈马斯以外,还有防止加沙地区不再通过费城走廊走私武器以及其他军用物资(以色列认为埃及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要实现这一核心目标,更重要的是要把该地区的巴勒斯坦人赶走,赶走得越多越好,然后用犹太定居点取而代之。不但在逻辑上如此,在历史上更是如此:以色列此前曾认真考虑过将巴勒斯坦人从加沙地带大规模种族清洗到西奈半岛,但这一计划遭到了美国、埃及和所有阿拉伯国家的强烈反对。 目前来看,巴以新一轮冲突爆发后,其早已经外溢至抵抗阵营方向,在以色列攻击拉法口岸时这种外溢几乎逼近到了埃及。目前关于费城走廊的问题,使“外溢”进一步向埃及靠近了。目前形势,对以色列、埃及、美国都是很大的考验。
  • 即便不对以色列展开公开报复,伊朗也是值得尊敬的
    前哈马斯主要领导人哈尼亚在出席伊朗新总统就职仪式后,在伊朗的一个守卫森严的特殊宾馆里被小型导弹精准炸死。伊朗立即认定以色列是罪魁祸首。对此,以色列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摆出一副有本事就拉马过来的架势。暗杀行为严重侵犯了伊朗的主权,同时也是对伊朗的巨大羞辱。伊朗领导人及其各级官员都在各种场合誓言对以色列行使自卫权,展开强有力报复。 但是,一周多过去了,却仍不见伊朗有明显的报复举动。非但如此,由于伊朗官员日前还将可能的报复行动与加沙停火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挂钩,因此其进行报复的强烈态势也有所减弱。 于是,媒体中,特别是自媒体中出现了不少讥讽伊朗及其领导人的言论:“伊朗是个怂包、软蛋”“当今第一大怂包软蛋”“伊朗一直是怂包一个”“伊朗是典型的外强中干”“次次挨打、次次怂包”…… 其实,伊朗完全不应该遭受如此讥讽。不要说它的报复行动尚未展开并不代表其不会展开,即使不展开公开的报复行动,伊朗也仍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国家。 要明白这一点,我们不妨思考一下,以色列为什么屡屡对伊朗下手。这不但因为以色列自身实力强大,是中东地区的秀珍超级大国,更因为它受到世上唯一超级大国美国的支持,而且还是无条件的强烈支持。各国的对外行为及其结果并不取决于各国自身,还要受到国际体系的强大约束。对于美国主导的单极体系下的各国而言,它们受到的体系层面的约束主要来自美国。当然,美国自身也要受到由其主导的国际体系的约束,因为它要持续应对来自其他国家的权力制衡压力(沃尔兹说:根据体系中极的数量,各国的行为将有所不同。在以多极为特征的体系中,基本的动机是通过内部或外部手段平衡较强的一极。在以两极为特征的系统中,基本的动机是追随超级大国之一,而在单极系统中,基本的动机是平衡霸权)。也就是说,以色列之所以对伊朗屡次下手,而伊朗更多情况下只能被动应对,主要是国际体系层面的原因造成的,具体而言是由美国主导的单极世界造成的。 在遭受中东小霸王和世界大霸王双重压力的情况下,仅作为一个地区强国的伊朗,在努力维护自身生存的同时,敢于尽力抵抗这两个大小霸王(比如,世界上并没有几个国家敢于邀请被美西方认定为恐怖组织的哈马斯领导人做客),这本身就是很令人敬佩的。与那些同样遭受体系压力,但却不惜丧失主权、甘愿接受打压自己的国家的保护的国家相比,虽然挨点小打但就是不跪的伊朗,难道不更加令人尊敬吗?
    环球视角
  • 伊朗是否会对以色列发起直接军事进攻?
    哈马斯领导人哈尼亚在参加了伊朗新任总统就职仪式后的夜里,在德黑兰的一家由伊朗革命卫队经营的宾馆里被炸身亡。这令世界震惊,同时让伊朗蒙羞——伊朗在自己首都的核心地带居然没有能够保护好一位用哈梅内伊的话说自己尊贵客人。伊朗因此不得不采取相关行动。 伊朗认为此次事件是以色列在美国的帮助下所为。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就哈马斯政治局领导人哈尼亚在伊朗遇袭身亡表示,“哈尼亚死在伊朗的领土上,那么复仇就是伊朗的责任”。伊朗总统佩泽希齐扬表示,将让“恐怖分子占领者”为其懦夫行为感到后悔。伊朗西北部城市库姆的贾姆卡兰清真寺也升起了一面红色的“复仇旗帜”。据报道伊朗官方已经正式向联合国通报,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赋予的自卫权,伊朗将采取必要的报复性自卫措施,以应对以色列的行为。 伊朗领导人的发言表达了复仇的决心,其贾姆卡兰清真寺升起的复仇血旗也展示了报复的强烈意志,但是这些决心和意志伸缩性是很大的,即它们并不清楚地表明复仇和报复的具体形式以及可能采取的具体手段,也因此使伊朗的回旋余地大。但是,伊朗向联合国通报将行使自卫权的行为,如果报道属实的话,这将使伊朗的报复手段较为具体明确,因而回旋余地小,即伊朗将不得不对以色列采取公开的直接军事打击。在没有弄清楚真正死因的情况下,伊朗向安理会的自卫通报也显得有些草率。 哈尼亚是如何被炸身亡的,影响伊朗的行动选择。关于哈尼亚被炸身亡的方式说法不一。有报道说,他是被导弹炸死的;又有报道说,他是被早在两个月前就放置好的炸弹炸死的。如果是被导弹炸死的,伊朗对以色列发起自卫行动,直接对以色列进行武力打击有较大的法理依据。但是,如果他是被放置的炸弹炸死的,那么伊朗对以色列展开直接武力攻击的话,不但法理依据不够充分,而且还可能面临其他问题:比如,以色列某些邻国会不准伊朗利用其领空攻击以色列,因为并没有什么攻击伊朗的以色列武器被允许经过了它们的领空。如果哈尼亚是被放置的炸弹炸死的,那么这属于影子战争,伊朗还是以影子战争作为回应为好,这样反而使自己的回旋余地大,而且又不会使局势太过升级。 由于哈尼亚是如何被炸身亡的,影响伊朗的行动选择,因此伊朗在采取行动前,公开调查结果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伊朗也可以选择对自己想采取的行动有利的“调查结果”。我的意思是,如果伊朗不想太过升级局势,也可以在原本不确定的情况下,或者明知是错误的情况下,故意认定哈尼亚是被藏匿的炸弹炸死的。当然,如果伊朗的调查结果真的同美国的说法一样是被炸弹炸死的,那么这将更有利于局势向可控的方向发展,伊朗没有必要向以色列发起直接的军事进攻,而可以选择以影子战争回应。 伊朗的科学家以及高官近年来屡屡遭暗杀或明杀,最重要的原因是伊朗没有同以色列构成对称的核威慑,对伊朗而言,拥有核武器的确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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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国际政治理论》第136-137页的一个段落的论证进行的“良构”
    《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苏长和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第136-137页的一个段落包含比较复杂的论证。如果对其论证进行良构,那么将涉及一系列良构原则,其中最突出原则是:使用一致的语言。在一个论证中,单个的命题有时以不同语词表达的语句形式重复出现,有时为了强调,有时又为了其他目的。在对论证进行良构时,要发现这种同一命题被以不同语句表达的情况,并消除重复的语句。 该书的那个段落是这样的:“(1)如果将无政府状态等同于混乱、毁灭和死亡,那么对无政府和政府的区分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2)一国在国际系统中的生存,以及政府在它的人民之间的生存,哪一个更危险呢?(3)答案因时因地而异。(4)在某些国家之间,现实的和预期的发生暴力的可能性有时都很低,而在某些国家之间,这种可能性则很高。(5)武力的使用,或是始终存在的对使用武力的恐惧,并不足以将国际事务与国内事务相分隔。(6)如果对武力可能的或实际的使用是国际秩序和国内秩序所共有的特点,那么根据是否使用武力来区分这两个领域就无法持久。(7)没有任何人类秩序可以阻止暴力的发生。” 本段第一个句子在文章中是承上启下的,可以看作是以上面一段的结论(“我们很容易忽视这一事实,即在国家内部,为了获得和保持权力、建立秩序、实现正义的斗争会比国家间的战争更加血腥。”)为前提而推出的。但它自身却表达了一个论证,作者真正想表达是对该句的后件进行否定后的结论——不应将无政府状态等同于混乱、毁灭和死亡。 第二句是第三句背景信息,指出了是什么问题的“答案”。第四句支持了第三句,而第三句又支持了第五句。 第五句和第七句以及第六句的前一个分句(假言命题的前件),表达的是同一个命题。由于第五句被第三句支持,因此在“良构”论证时,第七句可以略去。这些正是本文所要强调的。 第五句和第六句构成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被省略的总结论是:根据是否使用武力来区分这两个领域就无法持久,即不能根据是否使用武力来区分国际秩序和国内秩序。 论证图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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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政治理论》第127页所涉及的重要逻辑知识
    昨天,我讨论了《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苏长和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第87页第二段所涉及的重要逻辑知识。今天我将讨论该书第127页的第2、3两段所涉及的重要逻辑知识。和前两篇小文一样,我的目的是巩固自己的所学,以及为逻辑爱好者和国际关系理论学习者提供一些参考。 该书第127页第二段末尾有这么一段话:“他们没有创造出特有的理论也很正常,因为只有在非国家行为体发展到足以与大国(而非仅仅是一些小国)相匹敌,甚或超越大国的时候,我们才需要一个否认国家中心作用的理论。但是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它们(非国家行为体)做到了这一点。” 上面那段话是典型的论证。根据良构论证的原则(识别前提和结论、消除冗词、使用一致语言、公平和宽容等),我对其进行良构如下: 前提(1)只有在非国家行为体发展到足以与大国(而非仅仅是一些小国)相匹敌,甚或超越大国的时候,我们才需要一个否认国家中心作用的理论。 前提(2)非国家行为体没有发展到足以与大国相匹敌,甚或超越大国,即“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它们做到了这一点”。 结论:我们不需要一个否认国家中心作用的理论,即“他们没有创造出特有的理论也很正常”。 本页第三段有这么一句话:“如果该理论使人们由于非国家行为体的影响而质疑国家中心观,那么该理论也不会为我们提供什么帮助。”这句话仅仅是一个假言判断,但是它表达的却是一个论证。省略了一个前提——理论要我我们提供些帮助,以及一个相应的结论——该理论不应使人们由于非国家行为体的影响而质疑国家中心观。单独的一个假言判断凭借语境表达一个论证的情况,在日常对话和论文中经常出现,在阅读中尤其要警惕这种情况。 本页第三段还有这样一句话:“国家中心观如此经常地遭到质疑只是反映了政治学家所面临的困难:即明确区分结构和过程并始终保持这一区分。”这句话等同于:国家中心观如此经常地遭到质疑,是因为政治学家难以明确区分结构和过程并始终保持这一区分。这句话是一个解释而不是论证。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后面的解释内容,尽管貌似前提,但更像是作者要强烈表达的结论。
  • 《国际政治理论》的一个段落所涉及的重要逻辑知识
    几天前,我讨论了《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苏长和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第86页第二段中所包含的两个特殊的假言三段论。今天我将讨论该书第87页第二段所涉及的重要逻辑知识。 该书第二段内容如下:1“如果我们认真接受摩根索、基辛格、莱维及其他学者的观点,我们就必须相信在国家的目的和行为以及它们行为产生的结果之间没有任何其他要素介入。2然而,在国际关系历史上,结果很少能够与行为体的意图相符。3为什么行为者的意图屡屡受挫呢?4很显然是因为单个行为体特性和动机之外存在着未被发现的原因,而它们确实在行为体之间共同发挥着作用。5每个国家根据自身内部的程序制定政策并采取行动,但是它们的决定则是由其他国家的存在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互动所塑造的。6如果各国行动及互动的环境限制它们采取某些行动,促使它们彼此适应,并且影响了互动结果,那么国内力量何时或是如何在外部得到反映——如果真正能够得到反映的话——就无法仅仅根据国内互动的各部分来加以解释了。” 本段共6个句子,涉及重要的逻辑知识,包括:反证法、归谬法、论证与解释的区别、论证的良构(论证中的前提或结论及其省略、冗词、使用一致的语言、公平与宽容等)。 本段的前两句“1如果我们认真接受摩根索、基辛格、莱维及其他学者的观点,我们就必须相信在国家的目的和行为以及它们行为产生的结果之间没有任何其他要素介入。2然而,在国际关系历史上,结果很少能够与行为体的意图相符。”这两句实际上是一个很复杂的论证,其基本的论证方法是归谬法,作者要表达的论点或者说他要证明的主结论——我们接受摩根索、基辛格、莱维及其他学者的观点是错误的——被省略了。 而且,在上面两句构成的论证中,省略了一个假言前提和一个假言三段论的结论。对此论证进行良构后是这样的:如果我们认真接受摩根索、基辛格、莱维及其他学者的观点,那么在国家的目的和行为以及它们行为产生的结果之间应没有任何其他要素介入(前提1。注意我去掉了冗词“我们就必须相信”,添加了“那么”以与前面的“如果”形成标准式)。如果在国家的目的和行为以及它们行为产生的结果之间没有任何其他要素介入,那么结果就能够与行为体的意图相符(被省略了的前提2。笔者根据“公平和宽容”原则的要求添加的)。所以,如果我们认真接受摩根索、基辛格、莱维及其他学者的观点,那么结果就应与行为体的意图相符(被省略的假言三段论的结论。它是这一复杂论证的次结论,将作为进一步论证的前提)。将此次结论作为前提与另一前提——“结果很少能够与行为体的意图相符”,相结合,便构成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否定后件式,并可得出被省略的主结论:我们认真接受摩根索、基辛格、莱维及其他学者的观点是错误的。 其实归谬法一般是作为反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的,本例中的归谬法其实就是作为反证法的一部分出现的。反证法所运用的基本推理形式是不相容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就本例而言,隐性的总的推理形式是这样的:我们要么不接受摩根索等人的观点,要么接受摩根索等人的观点(前提1)。我们接受摩根索等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前提2,归谬法得出的主结论)。所以,我们不应接受摩根索等人的观点(隐含的最终结论)。 本段的第3、4两句——“3为什么行为者的意图屡屡受挫呢?4很显然是因为单个行为体特性和动机之外存在着未被发现的原因,而它们确实在行为体之间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含有“因为”等表示论证的指示词,但在这里,这两句并不构成论证,因为这里的“因为”引出的并非前提,而是解释项。分清论证与解释的区别是重要的。解释是试图向别人说明为什么某事物是这样,而不是向别人证明(使别人相信)某事物的确是这样。例如:A.小明这次成绩大幅提高了,因为他比以前更加努力了;B.小明这次成绩大幅提高了,因为这次总分比上一次提高了50分。A句为解释,B句则为论证。对于3、4两句,还应该注意两点:第一,句3的意思等于“为什么‘结果很少能够与行为体的意图相符’呢?”;第二,第四句虽然是解释项,但却更像是作者试图让我们的相信的观点。这是解释在一个复杂论证中经常表现出的特点。 第4句、第5句以及第6句的前半部分(假言判断的前件),其实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因此在良构论证时可以省去句4或句5,而保留其中任何一个,并与句6构成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但是这个假言推理的结论——国内力量何时或是如何在外部得到反映无法仅仅根据国内互动的各部分来加以解释——被作者省略了。这一结论呼应了前面的那个复杂论证的最终结论——我们不应接受摩根索等人的观点。
  • 《国际政治理论》的一个段落中包含的两个特殊的假言三段论
    近日,由于研究的需要,我仔细阅读了肯尼思·华尔兹著的《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苏长和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该书的第86页第二段中包含有两个特殊的假言三段论,我觉得很有趣。现分享并分析一下它们,以巩固一下自己的逻辑知识,同时也希望能够对逻辑爱好者以及国际关系理论学习者有所帮助。 所谓假言三段论指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都是假言判断的三段论,它其实也可以说是一种简单的假言连锁推理。其公式是:(p→q)^(q→r)→(p→r),即如果p则q并且如果q则r,那么如果p则r。这种推理形式虽然是不难理解的,但是当其被应用于自然语言中时,由于语言表达多样性,清楚地“发现”它有时会变得很困难。该书第86页的两个例子就是如此。 第一个例子是这样的:“如果目标、政策和国家行为成为唯一关注,甚至是注意的焦点,我们就被迫退回到描述层面,而简单的描述不足以从逻辑上得出任何有效的结论。”这是一个假言三段论,对其进行“良构”后是这样的:如果目标、政策和国家行为成为唯一关注,那么我们就将退回到描述层面(前提1);如果退回到描述层面,那么我们就不能从逻辑上得出有效结论(前提2)。因此,如果目标、政策和国家行为成为唯一关注,那么我们就不能从逻辑上得出有效结论(被省略了的结论)。这个假言三段论的特殊之处在于结论被省略了。从这个被省略的结论出发,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我们很容易得出作者要表达的真正结论——目标、政策和国家行为不应成为我们唯一的关注。 第二个例子是这样的:“如果行为体的环境影响了它们的行为和互动,那么试图在单元层次做出解释将会导致变量的无限增加,因为在这一层次,没有任何一个变量或是一组变量足以产生观察到的结果。”这也是一个假言三段论,对其进行“良构”后是这样的:如果行为体的环境影响了它们的行为和互动,那么在单元层次没有任何一个变量或是一组变量足以产生观察到的结果(未被完整表达的前提1);如果在单元层次没有任何一个变量或是一组变量足以产生观察到的结果,那么试图在单元层次做出解释将会导致变量的无限增加(未被完整表达的前提2)。因此,如果行为体的环境影响了它们的行为和互动,那么试图在单元层次做出解释将会导致变量的无限增加(结论)。这个假言三段论的特殊之处在于两个前提均未被完整表达出来,需要读者进行整理。 该书第137—138页,也有一个与第二个例子类似的假言三段论:“只要某一领域被正式地组织起来,该领域内的单元就可以自由地实施专业化,寻求自身的利益,而无需考虑发展某些手段,以保持自身的特性和安全。它们之所以能够自由地开展专业化,原因就在于它们无需害怕随着专业化的发展而不断加深的相互依赖。”读者可以根据我对第二个例子的分析,自行对该论证进行“良构”。
  • 伊朗新当选总统:温和的保守派?
    伊朗的所谓改革派候选人佩泽希齐扬在7月5日举行的伊朗总统选举第二轮投票中,以近300万票的领先优势获胜。佩泽希齐扬曾是心脏外科医生。他在两伊战争期间前往前线任军医,战争结束后继续深造,此后担任大不里士医科大学校长。1997年,佩泽希齐扬加入前总统哈塔米的内阁,开始其政治生涯。2001年至2005年,他在哈塔米内阁中担任卫生部长。在2008年的议会选举中,他代表大不里士选区当选议会议员。2016年至2020年间,佩泽希齐扬成为伊朗议会第一副议长。在担任国会议员和内阁部长的几十年里,他有足够的时间来磨练自己的政治生存技能。 佩泽希齐扬的当选创造了伊朗总统选举史上的多个“特殊”:他是第一位在前总统任期未满的特殊情况下举行的特殊选举中当选的伊朗总统;现年69岁,他是伊朗有史以来年龄最大的当选总统;父亲是阿塞拜疆人,母亲是库尔德人,它是伊朗首位兼具阿塞拜疆和库尔德血统的总统;他是伊朗第一位医生出身的总统;他是伊朗历史上第二位通过两轮选举当选的总统。 由于伊朗总统候选人是经过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筛选的,因此佩泽希齐扬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改革派,至少不是西方国家所期望的改革派。说他是温和保守派也许更为恰当。在西方国家看来,积极参与伊朗总统竞选本身就已经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对伊朗神权政治体系的认可了,因此他的改革色彩甚至远不及拒绝投票的选民浓厚。对于此次选举,西方国家媒体反复提到投票率低的问题:“不到一半的伊朗合格选民甚至懒得去投票,只有四分之一多一点的人投了他的票。总体而言,人们的期望值很低。”在西方国家看来,只有坚决反对伊朗神权政权的伊朗政治人物才是改革派,于是它们很容易得出这一结论:“在这些平淡而肤浅的选举中,胜利毫无意义。这个马戏团里的改革派只不过是骗子,哈梅内伊的激进信徒都在撒谎。这些选举不会改变伊朗的神权政治格局。” 其实,佩泽希齐扬在选举过程中还说提出了一些令人关注的主张的,比如在6月份的竞选活动中他说:“道德警察、罚款和其他类型的惩罚必须放在一边……我认为我们没有公正地对待(女性)。”他还似乎反对网络管控,表示:“过滤互联网让中间商和反过滤软件销售商变得更加富有。这伤害了用户,让他们付出了很多钱。”他这样说,似乎表示其将试图软化政权的一些严厉措施。 但在当选后,他立即表现得强硬了。两天前,伊朗当选总统同伊朗重要邻国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进行了友好通话。一位著名的伊朗学者在X上发帖说,在那次电话之后,土耳其航空公司在德黑兰的办公室被关闭和密封,因为里面的土耳其女员工没有按照伊朗的规定戴头巾。伊朗的导弹计划、高浓缩铀的加工、对也门胡塞武装的支持,以及在真主党和哈马斯与以色列在加沙的战争中对后者的支持,在这些项目和政策上,佩泽希齐扬明确表示,他坚定地站在现政权一边。在给真主党领导人哈桑·纳斯鲁拉的一封信中,这位新上任的伊朗总统在提到以色列时写道,“伊朗一直支持(真主党)抵抗非法的犹太复国主义政权的政策。”佩泽什基安保证,这种支持“植根于最高领袖的指导方针,并将继续下去”。 西方国家总是攻击伊朗的总统选举“平淡而肤浅,胜利毫无意义”,但是西方国家的选举再怎么政党轮替,结果不都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吗?
    环球视角
  • 中国一通电话可以化解俄乌冲突?特朗普不早就说美国可以做到吗?
    据彭博社报道,7月2日,芬兰总统斯图布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接受采访时说:中国领导人一个电话就可以化解俄乌冲突。理由是“俄罗斯现在非常依赖中国”。 果真如此的话,中国并没有打电话以使俄乌战争结束,那么中国岂不是太不负责任了?明明很简单,且意义深远的事,但中国却不愿意去办。 很显然,这位芬兰总统是不怀好意的,意在捧杀中国。不过,还好,他的目的不会达到,因为没有哪个国家的人,包括芬兰这位总统自己,会真的相信他说的是事实。 这位总统没有说中国应该给谁打电话以结束战争。不过从他论证的理由——俄罗斯现在非常依赖中国——可以看出,他指的是给俄罗斯领导人打电话。 但是,这位总统并没有说清楚“化解俄乌冲突”的具体含义:是按照俄罗斯的条件化解,还是按照乌克兰(西方)的条件化解? 如果按照俄罗斯的条件——冻结现有实控边界,乌克兰保证不加入北约等——化解冲突,那么中国领导人没有必要给俄罗斯领导人打电话;如果按照乌克兰的条件——重回2022年俄发动特别军事行动前的边界,克里米亚问题可以谈判解决——化解冲突,那么没有哪个头脑正常的人会相信中国领导人的一通电话能够做得到。而这位总统的话显然是指按照乌克兰的条件化解危机。要说俄罗斯对中国的依赖,再怎么样也没有乌克兰对美国的依赖的大。他因此说了一通毫无意义的鬼话。 实际上,俄乌军事冲突之所以长期难解,不但因为俄乌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核心利益——领土,当然也包括领土之上的人口——被对方剥夺(利益剥夺比利益竞取的斗争性更强),更因为乌克兰有美西方的拱火浇油。 虽然俄乌双方都认为自身核心利益被对方剥夺(俄罗斯认为自己无非是重新夺回了本属于自己的领土),因而都不愿意轻易退缩(俄罗斯已反复以核武相威胁),但是如果没有美西方的支持,在俄强乌弱的现实情况下,乌克兰可能早就打不动了,从而冲突早就自然结束了。 因此,结束俄乌冲突的关键在于美西方,特别是美国。如果说美国领导人一通电话就可以结束俄乌冲突倒是可信的。美国的前总统特朗普早就已经表达了美国的这种能力。我觉得这位芬兰总统的话应该改为:美国领导人的一通电话就可以化解俄乌冲突,因为乌克兰非常依赖美国。
    环球视角
  • 伊朗总统选举第二轮投票谁会胜出?
    伊朗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结果显示,没有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由于伊朗总统选举采用的不是“相对多数代表制”,又称简单多数制、一轮选举制(候选人只需取得较多数的选票,无须超过半数或达到一定比例,即可当选),而是“绝对多数代表制”,也叫半数选举制、两轮选举制(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全部有效投票选票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因此本轮总统选举需要进行二次投票。二次投票只在第一次投票中获得票数前两名的候选人中进行选择。在第一轮投票中,有四人参选,唯一的改革派候选人佩泽什基安获得1040多万张选票(约42%),保守派候选人贾利利则获得940多万张选票(约38%),因此7月5日的第二轮投票将对这两人进行决选。在此之前,伊朗历史上只有过一次总统决选:2005年,强硬派艾哈迈迪内贾德击败了前总统拉夫桑贾尼。 在两个候选人之间进行决选,可能更容易造成政治阵营对抗,使一国出现政治极化,甚至诱发政治冲突。2009年持续多日的伊朗大选危机,表面上是内贾德同穆萨维的激烈竞争,但是实际上却是内贾德和拉夫桑贾尼之间竞争的继续,因为穆萨维是受到拉夫桑贾尼强烈支持的。 2009年的大选危机对伊朗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耗费了政府本不该使用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资源。西方国家非常希望出现类似2009年的伊朗大选危机。西方国家媒体早就开始炒作伊朗大选投票率低,缺乏国际公认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等问题。 那么本次选举伊朗是否会出现大选危机呢?可能性不大。 第一,伊朗已经吸取了2009年大选危机的教训,在对伊朗候选人的筛选上格外小心。虽然哈梅内伊并不支持首轮投票得票最高的佩泽什基安提出的许多改革思想,包括寻求与其他国家特别是美国加强接触,但总的来说,观察人士预计这次选举不会产生重大变化。没有候选人提出会被认为有争议的政策,比如解决伊斯兰教对女性严格的着装要求。 第二,据报道,“超过100万张选票无效,这通常表明人们觉得有义务投票,但不想选择任何候选人。官方数据显示,大德黑兰地区约77%的合格选民拒绝投票给政府的总统候选人。”如果报道属实,这将使第二轮投票的对立性减弱,因为这一情况表明第二轮投票可能不会提高多少投票率,从而改变已有局势。 第三,在第一轮投票中,保守派议会议长穆罕默德·巴格尔·卡利巴夫赢得了13.8%的选票,保守派牧师穆斯塔法·普尔穆罕默迪的得票率不到1%。在第一轮投票中支持这两位的选民在第二轮投票中更可能会把票投给贾利利。这样,在第二轮投票中,投票率不会有较大提高的情况下,贾利利将拥有较多的选票,从而避免两位候选人得票势均力敌局面的出现,也从而使大选危机的可能性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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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特军方高层来访会令美国惊慌
    6月25日,沙特国防大臣哈立德·本·萨勒曼率团来华访问,国防部长董军、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都与哈立德进行了会谈。 沙特国防大臣此访具有重要国际影响。这表明,在大国竞争加剧,国际格局从一超独大加速向两极或多级格局迈进的大背景下,沙特也开始从自身利益出发,加快减弱美国的束缚,增强自主性,努力为世界格局演变做出自己的贡献。 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中东国家关系的加深,大国全球竞争加剧,美国也加紧在中东重新布局。由于在页岩油商业化方面卓有成效,美国对中东石油依赖减少,非但如此,其在能源出口方面逐渐成为阿拉伯石油出口国的竞争者,美国在经济上逐渐难以抗衡中国对中东的影响,因此,美国更加注重加强与中东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和安全关系,以确保它们不脱离其战略轨道。美国实现此目标的主要手段是分而治之,政治上,推动阿以和解,构建反伊朗联盟,具体措施是推动达成并拓展“亚布拉罕”协议,使阿联酋、巴林、摩洛哥、苏丹等国实现同以色列的关系正常化。自协议达成以来,沙特就一直是拓展对象。在沙伊实现复交后,拜登政府愈加努力地使沙特加入该协议。其次是在安全上进行整合,与“亚布拉罕协议”相配套,打造中东的小北约,试图使以色列同阿拉伯国家一起构建一个安全联盟,以使美国有效地对中东地区实施离岸平衡。 在美国的这种政治和安全规划中,沙特在其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因此一段时间以来美国对沙特做了许多工作以诱使其接受新的政治和安全规划。在这种情况下,沙特国防大臣造访中国肯定会令美国不安,因为沙特此举是试图脱离美国的安全轨道的表现,一定程度上是对美国新的战略布局的抵制。 沙特此举也许是被美国和以色列逼的,换话句话说,正是美以的相关做法使沙特感到愤怒,反而使沙特产生“逆反心理”。美国协助以色列在加沙制造大量人道主义危机不说,网上疯传的5月7日沙特王储车队遇袭以及美国再提“9·11”事件有沙特政府的背影等,可能足以让沙特政府对美国既失望又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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