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色列战时内阁部长甘茨在耶路撒冷一个美国犹太领袖会议上说:“世界和哈马斯领导人必须知道,如果到了斋戒月我们的人质还没有回家,战斗将在(加沙)各地继续,包括拉法。” 回教斋月开始于3月10日。以色列的意思是,在3月10前如果哈马斯没有释放挟持的人质,那么以色列将会将会对拉法发动地面进攻。拉法位于加沙最南端,与埃及毗邻,目前聚集了近150万名巴勒斯坦人,其中100多万人是被以色列由加沙北部、中部等地驱赶至此的。

这表明,以色列改变了其在加沙的策略,在继续实施“蛮力”的同时,开始辅以强制性外交。

在此之前,以色列在加沙的军事行动总体属于“蛮力”(brute force)政策,目标是消灭哈马斯和解救人质。“蛮力”概念由托马斯·谢林提出,旨在使人们更恰当地理解“强制”概念,其含义是:仅仅通过使用暴力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试图“说服”对手去做某事。

“强制”可以理解为使对手在不实施“蛮力”政策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要求(demand)行事,而对手仍将保留其抵抗能力。著名的外交政策理论家亚历山大·乔治(Alexander George)指出了强制性外交的特点:“强制性外交的总体思路是,以威胁惩罚不服从的对手来支持自己提出要求。强制者会认为这种威胁是可信的、有力的,足以说服对手遵守要求。”

强制性外交涉及四个基本变量:要求、用来制造紧迫感的手段、对不遵守的威胁性惩罚(threatened punishment)和可能使用的激励(incentives)。这些变量的差异产生了五种基本类型的强制性外交:最后通牒,默认的最后通牒,“试着看看”(try-and-see)的方法,“逐渐转动螺丝钉”(gradual turning of the screw),最后是胡萝卜加大棒(carrot and stick)的方法。

最后通牒采用要求加威胁的方式,并规定遵守时限,以增强对手的紧迫感。当威胁或时限被含蓄地传达时,最后通牒被称为“默认”式的。“试试看”的方法提出一个需求,然后通过使用相对温和的强制力来打开局面,如果对手不遵守,强制力就会增加。当“逐渐拧螺丝”时,胁迫国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打算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直到对手顺从为止。当胁迫国用激励措施来补充其威胁时,它是在使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

目前,以色列在加沙执行的强制性外交总体上属于“最后通牒”这种类型。因为它有明确的要求(释放被扣人质),有明确的威胁方式(攻打拉法市),规定了遵守时限(斋月开始前)。

以色列最后通牒式的强制性外交估计较难成功,因为它没有声明放弃消灭哈马斯这一目标。不放弃这一目标的话,哈马斯就会觉得“抵抗成本”(不遵守要求而选择抵抗带来的成本)会小于“遵守成本”(释放人质),因为抵抗了大不了是死,但是人质极可能也会被陪葬,而遵守了也不能保证自己不死,同时还要付出“遵守成本”。即使以色列声明放弃消灭哈马斯这一目标,哈马斯也会担心以色列会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