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史传芝)以个人身份参加乌鲁木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暂缓缴纳了2022年社会保险费,别忘了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10月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度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补缴时,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办理了2022年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参保人员,需要按照2023年新缴费基数补缴基数差额,可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或税务部门柜面办理。

比如,参保群众吴某在2023年1月至6月间前往各区县社保分中心补缴了2022年欠缴的社保费用,因当时2023年缴费标准暂未出炉,吴某选择了60%的缴费档次,按照2022年的缴费标准进行了补费,现在吴某需要按照2023年缴费标准补缴其2022年补缴月度的基数差额。

参保群众如果2022年社保费用存在欠费,但未及时进行缴费的人员,需到社保分中心进行欠费核销后,按照2023年度新缴费基数重新核定后在税务部门缴费。

不想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费,且存在欠费记录的参保群众,也请尽快前往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欠费核销业务。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本次放弃补费的,2024年起将无法再行补缴,缴费年限的长短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