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我发现有一个现象:村里有些男性老年人老伴去世后,都去把一个农村女性老年人接到家里,一起买菜,一起逛街,但绝不结婚。当然他们的关系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是那种不三不四、不清不楚的关系。
退休教师王老师,老伴去世后,不久他的一个女学生就住到了他的家里。当然王老师的俩儿子不同意,说我们又不是不管你,你看看你,我妈的尸骨未寒,你就把这个女的领回了家,你对得起我妈吗?你以为人家是诚心诚意伺候你?人家比你小二十多岁,可能吗?人家是奔着你的退休金来的!
可王老师精虫上脑,谁的话也听不进去,气的他俩儿子和他大吵一顿,互不理睬了。
王老师去世后,他每个月8000多块钱的退休金竟然没存下剩下一分钱,以前存的几十万也被那个女的提出来,给她儿子买了房。
还有一个当了几十年村干部的老郭,老伴去世不久,有人给他介绍了邻村一个死了男人的妇女,那妇女别看岁数大,但长的好看,人家让老郭每个月必须给她400块钱,而且家里所有的开支老郭独自承担。
现在老郭在村里干公益岗,每个月800块钱,只要发下工资,他就得拿出一半分给那女的。
像这样的情况,村里太多了,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自己挣钱自己花不香吗?为什么还要分给别人!老哥我百思不得其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