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彰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当天晚20时06分,执勤民警在章太线0公里400米处拦停驾车的刘某某,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

刘某某称,当天晚上18时许与朋友一起聚会喝酒,结束后心想喝完酒头也不晕,感觉没事,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某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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