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书已下达一年半,为何工程款迟迟得不到执行。

2015年澄朴公司全额垫资承建完工泉州明辉轻工有限公司的五里工业区厂房,明辉公司在一分钱未付给澄朴公司的情况下,20201127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明辉厂房于20222月拍卖,拍卖所得价款约为2.35亿,钱已在泉州法院账户。20226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21)闽民终2150号民事判决:确认福建省晋江市澄朴建材公司有限公司对98915674.37元债权中的88317566.4元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终审判决现已生效。澄朴公司多次向泉州中院及明辉公司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执行工程款泉州中院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终审判决。经过一年多澄朴公司的依法主张,于20234月份才向澄朴公司支付5423.38万元款项,仍扣留4468.18万元债权其中工程款优先权为3400多万,普通债权为1000多万不予支付。

据调查,明辉公司的管理人属于一家类个人公司。公司成立不到四个月,泉州中院却让其进入了《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初审名册》。并先后被指定担任泉州中院受理的5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且明辉公司的资产包早已低价卖给个人买家,倘若澄朴公司未赢得工程款优先权,资产包的购买者则能盈利几千万。结合澄朴公司在省高院判决一年半时间内皆未能得到所有的工程款的情况来看,是否其中有什么利益关系?

澄朴公司多年的维权道路,承载农民工、供应商、自身多方上访、聚众闹事维权的压力。真心恳求,呼吁相关部门重视民生疾苦,关切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督促泉州中院依法执行判决,将未支付4468.18债权及时支付给澄朴公司,安顿多方群体利益,社会安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