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习惯于将进监狱说成是蹲班房。其实,真正意义上的班房并不是监狱,仅仅是古代衙役们休息的地方,后来这个地方被用来关押那些需要临时关押的人,被关押的也就称为蹲班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蹲班房的人,其实是没有罪的人,最常见的就是欠粮不交或是欠租不交的。除此之外,来衙门打官司,婚户田土这样的事情,即现在所谓的婚姻和经济纠纷,当事人不服判决,甚至证人不肯作证,都可能被关进班房。

这样的班房,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非法拘禁。所有关进班房里的人,都没有定罪,有的甚至连嫌犯都不是。当年每个县衙都有正式的监狱,用来关押进入司法程序定罪的人犯。只有那些没法定罪但衙门的人又需要把他们关起来的人,才进班房。当然,自打有了班房,也不乏衙门的人挟私报复,平白将人关押的事。

把人关进班房,就是令他们就范的,所以关进去的人没好日子过,每天一顿稀粥,饿得半死。暗无天日,挨打是家常便饭,不仅衙役打、牢头打,还有变着花样的刑罚,百般的折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因此,班房的死亡率也非常高。清朝道光末年,张集馨做四川按察使,据他讲,当时每年四川一省,死在班房里的人不下几千,远远高于每年死刑犯的数量。而死在班房里的人,即使按当年的尺度,连罪犯都谈不上。

班房,就是一个地方官可以草菅人命的地方。县太爷想把人弄死,无需诬蔑死罪,只需找个茬子,把你关进班房就行。无需太多小动作,连续关多少天,饿也饿死你,衙门里有势力的书吏和衙役,也照样可以这样把人弄死。

同样是张集馨说的,四川有位县太爷诬良为盗,抓了十五个人,送到省里一审,结果都是错的,发回重审,县太爷一生气,班房这十五个人全死了。另一个清末的酷吏毓贤,在做曹州知府的时候,只要把人当盗贼抓了,不管有没有证据,就往站笼里一放,站笼在衙门前排一排。只要进了站笼,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少则一天,多则数日,必定丧命。站笼,其实也是班房的一种特别形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朝皇帝一向号称治民宽厚,对刑罚讲究慎重。死刑的复核,是皇帝的专利。每年秋审,都要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抽调人手组成的秋审司把关。对每个死刑案件都要详尽的复查审理,最后形成一个文件(说帖),交有皇上定夺。

而皇帝的复核也不过是走过场,凡是说帖不清楚的案件,都要调来案件的案卷,仔细研究。一般来讲,死刑案到了皇帝那里,多少会有所宽大。比如斩刑改绞刑,绞刑改斩监侯。但这样慎刑的王朝,在具体的司法审理和地方治理中,却往往是严刑峻法,一味滥杀,两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尽管在王朝时代,对于地方官来说,他们法定的职责排在第一位,不是征粮征税,也不是审理诉讼,而是教化,导民为善。但是这样的儒教说法,其实没多少地方官当回事。尤其在所谓的民风强悍、刁民比较多的地方,地方官一般都是法家面孔,能杀则杀,尽量多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官员审讯人犯,用刑用大了,人死在当堂,官员要被罪过,关在监狱里瘐死数目多了,于官员考核也大有碍。但是在班房里死了,上司大多睁眼闭眼,皇帝也装作不知。只要不进入司法程序,一切都可以当作没发生。

在那个时代,班房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其恐惧性比监狱还要大,说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