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15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紫于线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通过对驾驶员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动车。通过核查,李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李某是在2021年开始报名考驾驶证,但一直未考过,当天早晨在家喝的酒,下午觉得自己醒酒了,又想起了考试的事,于是就驾车出来练练,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交警部门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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