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狠,站不稳!”北京,一男子在餐厅吃饭时,以自己在菜里吃出了虫子为由,向店家索要了一千元和一条华子作为赔偿。老板报警后竟发现,男子是个惯犯,这竟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大戏,一场别人无法模仿的狠戏。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一天中午,某餐馆迎来了一位特殊的男顾客。他步入餐馆,神情严肃,似乎对这个普通的午餐有着极高的期待。
餐馆内,空调静静地工作着,送来阵阵凉意,与外面的炎炎夏日形成鲜明的对比,餐厅里到处弥漫着饭菜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这位男子坐下来,点了一份特色菜,然后安静的等待着。
很快,菜上桌了,没想到,他刚刚吃了几口,就突然大吵大闹,声称自己的菜里吃出了虫子,要求老板老给他一个交代。
餐厅里的气氛马上紧张起来, 客人们纷纷放下筷子,盯着这一幕看。老板见状,立刻走过来询问情况。
男子铁青着脸,指着手中的饭碗,神情激动地说:“你们饭里有虫子,你看看,这也太恶心了!”
老板一看,盘子旁边果然躺着一个沾满菜汁的虫子,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向男子道歉,并提议为男子免单,以作为对这次失误的补偿。
然而,这位男子并没有轻易接受这个解决方案。他瞪着餐馆老板,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然后提出了一个令餐馆老板难以接受的要求,按当天他消费金额的十倍赔偿。
老板一听,脸色瞬间变绿了,因为男子当天消费总额为280元,如果十倍赔偿,那就是2800元,这代价也太高了。
老板心中虽然有些慌乱,但依然保持着冷静。他与男子商量了许久,试图降低赔偿金额,终于,男子松口了,要求最少赔偿一千,外加一条华子。
无奈之下,老板最终同意了男子的要求,这才息事宁人。
男子拿着赔偿大摇大摆的走后,老板越想越不对劲,他总觉得男子是故意敲诈,便报了警。
警方很快赶到展开调查,竟惊奇的发现,很多商家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警方根据一些店里的监控视频,马上锁定了目标,并在一家餐馆内将该男子抓获。
在现场,民警从男子身上搜出了一盒蟑螂,男子也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目的。他是利用吃出虫子的方法,恶意敲诈和勒索商家进行巨额赔偿。
他从老家购买蟑螂,自己用开水煮过后,挑选品相好的含在嘴里用于作案,把这种方法当做暴富的机会。
这波操作实在是太狠了!
1、该男子果然是人狠话不多,为了向商家索赔,竟然可以自己把蟑螂含进嘴里,然后再点菜吃饭,听着都让人无法接受。
该男子明显是懂法的,可惜却是小聪明,拿着法律赋予的权利,结果却干的是违法的勾当,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2、如果真的是饭菜中有虫子,那么,该男子主张10倍赔偿没有任何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案例中,该男子聪明之处就在这里,很明显是研究了法律,明知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10倍赔偿。
男子不知道的是,法律规定是为了让商家规范经营,确保食品安全,而不是让别有用心的人拿着这样的权利去恶意索赔。
而且,男子自己把蟑螂含在嘴里,饭店的饭菜并不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所以,只要老板拆穿男子的谎言,是不用赔偿的。
3、男子索要1000元赔偿和一条华子,其本质是敲诈勒索。
刑法明确规定: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以上为起点。
案例中,该男子拿着食品安全为要挟,要求老板赔偿2800元,最后也非法获取了老板的1000元赔偿和一条华子,这些东西价值不到2000元。单从这一次来看,涉案金额是2800元,既遂金额不到2000元。
该男子还在其他饭店也用类似的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肯定会更高,足以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该男子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法第64条也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该男子费劲心机所得的财物也会被追缴或者退赔给老板。敲诈的金额只会变成自己的刑期,后悔莫及。
4、最后,该案例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言行。对于商家而言,他们需要加强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自己的经营环境安全和公平。同时,也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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