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你的胆量?”浙江宁波,女子追剧时,发现电视剧里女主角的住所,跟自己花900万装修的别墅一模一样,她赶紧跑回家别墅查看,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家里成了剧组的拍摄场地,女子大怒:“房子我不要了,按全价赔我就行。”
(案件来源:红网)
季洁是个年轻有为的女老板,在生意场上,她巾帼不让须眉,把事业做的风生水起,让男人们都对她刮目相看,礼敬三分。
这天,她昨晚宿醉,醒来有些头晕,就电话遥控,安排了公司事务,决定在家休息一天。
她冲了杯咖啡,让自己包裹在氤氲的香气里,身心顿时舒展开来。
她随手打开了电视,歪在了宽大柔软的沙发里,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这样的日子,她已经久违了。
她享受着这舒适而宁静的闲暇时光,暂时远离繁忙的工作和压力,感受着咖啡的温暖和香醇。
突然,她从沙发上站起来,死死盯着电视机屏幕。
原来,她突然发现,电视剧里女主角房间的装修,怎么那么像自己花了900万装修的别墅?
那一天,季洁出去办事,路过一个别墅区,就像偶遇一个俊朗清逸的男子,顿时让她怦然心动。
别墅绿草茵茵,院子里繁花似锦,别墅的外观设计,融合了多种风格,巧妙地展现了中西文化的融合,设计恰到好处,形态优美,线条流畅,简洁而不失精致。
季洁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套别墅,并投入900万,装修的每一个细节都渗透了她的心思。
可因为工作原因,她迟迟没入住,就一直空置在那里。没想到,她却发现自己的家上了电视,被人鸠占鹊巢。
是巧合?她觉得这不可能,是谁这么大胆,敢不经主人允许,擅闯民宅,把它变成拍摄场地?
她立马驱车前往,一探究竟,到了别墅,季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家里一片狼藉,地毯被践踏得一片凌乱,家具污损严重,墙壁到处都是划痕,她衣柜里价值不菲的衣物、物品踪迹全无……
季洁的愤怒无以复加,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她怒气冲冲找到物业。
这才发现,这个别墅区,竟然有两家物业提供服务。
而两家物业,都没阻挡入侵者在季洁的别墅里为所欲为,还都声称他们毫不知情。
这一切,让季洁倍感心痛和无助。她的家,她的心血,被如此漠视和践踏。
她决心要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一场意外,成为了季洁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挑战,但她坚信,在困难面前,只有勇敢面对,才能走向更加坚强的未来。
于是,季洁把两个物业公司,和电视剧出品方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季洁要求电视剧下架,制作方公开道歉,要不照价赔偿自己一套房子,要么赔偿300万损失。
《民事权利保护法》第110条规定,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他人的房屋作为拍摄场地,这属于侵权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剧组需要用季洁的房子进行拍摄,可以和她协商,取得她的同意,才可以入内,否则就构成侵权。
2、季洁的房子遭到破坏,她有权提出索赔。
《民法典》第111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自己几千万买的别墅,900万精心装修的房子,一天没住,被人破门而入,破坏损毁。
电视剧制作方,不但侵入季洁的住宅,还侵犯了她的隐私,要对房屋损坏、家具物品消失等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还要支付季洁的精神损失费。
此案的“始作俑者”是剧组,“罪魁祸首”是物业管理方。没有物业公司的同意,剧组无法进入季女士的别墅。而且季女士曾与物业公司签订“钥匙委托保管书”,约定钥匙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
3、物业不经业主允许,私自把业主交给物业管理的房子,租给剧组使用,属于侵权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具体到本案,物业人员是管理房屋,无权处分房屋,这种行为已经侵害了业主的权利。
从违法犯罪角度来讲,物业管理人员私自把业主房子出租,如果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并且采取欺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租房款,属于诈骗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可以要求物业人员将出租所得的利润全部交还给受害人,并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最终,法院找第三方公司评估装修,鉴定损失,判决剧组赔偿35万。
经过调查,剧组之所以能进入季洁别墅拍摄,是物业大开方便之门,违法出租。法院判物业赔偿季洁5万元损失。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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