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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宣判

事情经过

1997年至1998年期间,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拐卖郭刚堂的儿子郭新振等四名儿童。

2001年,呼富吉又与他人(另案处理)以出卖为目的,拐卖一名儿童,两被告人涉嫌拐卖4-5名孩子。

2023年7月7日开庭审理中,公诉人认为呼某某、唐某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郭刚堂儿子郭某某等多名儿童,二人行为性质十分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12月27日上午9时聊城中院开庭宣判,被告人呼富吉死缓、唐立霞无期徒刑

案件影响

郭刚堂:不严惩难平愤。

法律评析

1.定性相对来说比较准确。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理性来说,刑罚必须遵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限制减刑更是让罪犯不得脱罪,这个判决确实合法、理性、客观。

2.为啥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大家乍一看,这不是判轻了吗?其实不然。一方面,有俗语叫做“一死百了得以解脱”“活着比死了更难受”,从惩罚的效果来看,死刑立即执行看着解恨,实则如不死缓具有惩罚的长期性和持久性。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了其他被拐卖的儿童着想。以防止其他罪犯狗急跳墙,见无路可走铤而走险,对被拐卖的儿童施加更严重的伤害。

3.让天下无拐不在是梦想。我们呼吁,一是国家社会层面进一步织密法律的保护网,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二是每一个父母都尽到监护人的责任,照顾好自己的孩子。